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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以及看都是犯法的,有以上行為的都讓去自首。我哥哥當時在縣城裡給人家做民工,他也看了一張,聽到後很是害怕,但是想了想還是去自首了。
當時警察叔叔就問我哥哥,說我們那裡網上上傳的真的與你無關嗎?我哥說真的與我無關啊,我只是看了一張而已。
警察叔叔還問他,真的與你無關?
我哥說真的,他才看了一張。警察叔叔看他不像撒謊的樣子,就問他看過哪張。
我哥說我也說不清楚啊,看了才知道的。
警察叔叔就把我哥叫到電腦旁邊,開啟了四百多張*,問我哥,是這張嗎?
我哥說不是。結果四百多張都看完了,還沒有我哥看過的那張。原來我哥當時看的僅僅就是陳冠希裸著上身的*照片而已。
後來警察叔叔鑑於沒有確鑿證據就把我哥放了。臨走時,還問我哥,真的與你無關嗎?
再後來,居然有縣裡的記者採訪我哥,問我哥透過這個事件有何感觸。
我哥哪裡接受過記者採訪啊,緊張之餘腦袋瓜子裡想起電視上那些名人接受採訪時的樣子,就說了那句後來網上成為經典的話:作為一個農民工,對張柏芝的瞭解,也可以到達謝霆鋒的程度,我很欣慰。
還有前幾天,我叔叔家的表弟才5歲,在街上撿了捆香蕉,雖然有些發黑,但是小孩子還是沒有鬥爭過自己肚子裡的饞蟲,就把這香蕉吃了。結果晚上就拉肚子了。我叔叔在一家物資工廠看門值班,當時因為沒事就回家帶我表弟看病去了。沒成想,偏偏在此時,廠子就失火了,大火把整個廠子都燒掉了。廠長想追究我叔叔責任,說他擅離崗位,但是後來才知道,那天扔壞香蕉的人恰恰是廠長的女兒。我們村裡的人都站在我叔叔這邊,說要不是你女兒亂扔香蕉,讓孩子吃了,哪能拉肚子去看病呢?要不拉肚子看病又怎麼能擅離崗位,不擅離崗位又怎麼能失火呢?所以說這火能與你無關嗎?
那個廠長不知道是理虧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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