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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人——戚錦皓一手主導成立,至今已經營超過三十年。
過去三十年間,這間飯店曾締造不少讓人津津樂道的輝煌戰績,在交到戚家二代戚志歲手裡之後,因為他大刀闊斧的整建,在競爭激烈的今日,舞鶴會館的地位依然無人可及,在臺灣,甚至於國際間,“舞鶴”兩個字所代表的便是極致享受的優質飯店。
“其實我不來也無所謂,不是嗎?”張筱若蜷曲著腿坐在戚志歲辦公室的貴妃躺椅上,慵懶的說。
乍看她,並不會覺得這個女人特別漂亮,但她渾身散發出一種奇特的魅力,令人忍不住想要與她親近。她爽朗而大方,雖然有時舉動大剌剌的像個男人,但她卻是世上女人羨慕的物件之一。
因她嫁給了掌管舞鶴會館的戚家六少爺——美得如同玉羅剎的戚志歲,而且如同珍寶般被寵愛著。
“為什麼你堅持要我來?”張筱若的聲音有著些許的煩悶,畢竟待在這裡實在太無聊了。
“最近我忙,”戚志歲盯著飯店的報表,聽到她的話,立刻抬頭對太座微微一笑。他知道她是個坐不住的人,但今天情況特殊,只能委屈她了。“很久沒有回新竹,所以算算,我們已經好幾天沒見了。”
她眨了眨眼,想了一會兒,緩緩的將腳從貴妃椅上移下來,“半個月——有半個月吧!”
戚志歲點點頭,“正確點來說是十七天。”
聽到他的話,張筱若的嘴角忍不住漾出笑容,“我的天啊!十七天,你算得還真仔細。”
“當然!”他對她柔柔的笑,“因為我發現若再不找個名目要你來,你可能會忘了我長什麼樣子。”
張筱若嗤了一聲,“言過其實了,六少爺!”
兩個夫妻一個在臺北工作,一個在新竹攻讀碩士學位,分隔兩地,在這一年只能用聚少離多來形容。
原本戚志歲還可以天天開車往返兩地,但最近他因為忙著評估到索羅設立飯店的事情,忙得分身乏術,所以他與妻子一兩個星期不見是常有的事。但老實說,他可一點都不喜歡這樣的情況,只不過為了讓妻子追求自己的夢想,他接受了現在的一切。
張筱若站起身,走到了戚志歲身後,彎腰摟住了他的脖子。
“幹麼?”他微笑的側頭看著她。
她的臉頰貼著他的,閉上眼睛聞著他身上熟悉的味道。在他的身旁,總是可以給她安定的力量,以前的她,絕對想象不到會在這個比女人還美的男人身上找到歸屬。
“你瘦很多!”她吻了下他的臉頰說。
他放下手中的筆,抬手拍了拍她的臉,“我這一陣子比較忙,我想——如果事情底定之後,我們帶著孩子一起去旅行吧!”
張筱若沒有異議的點了點頭,“都聽你的,等論文結果出來之後,我有的是時間。”
“好,”戚志歲側頭給了她一個吻,“由你決定去哪裡。”
看著他俊美的臉龐,她不由得出神。她總是看不夠他,就算在外人的眼中再怎麼大剌剌的,但她就硬是栽在他手上。
戚志歲是個不管走到哪裡都很亮眼的男人,而她張筱若——一向平凡無奇,至今她還搞不太清楚自己到底有哪一點足以令他眷戀至此。
結婚多年,他對她的愛憐依然不變。
“你忙吧,先不吵你。”她在他唇上印上一個吻,“我下去走走。”
“好。”戚志歲對她一笑,忍不住伸出手捏了捏她的鼻子,“你可以去走走,但記得,千千萬萬別闖禍。”
她沒好氣的瞪了他一眼,“六少爺,你的話一點都不討人喜歡,你的口吻好像我常常在闖禍似的。”
“我是實事求是,”戚志歲說道,“今天我們有貴客臨門,所以你可得收斂一點。”
她不悅的搖搖頭,原本還想反駁他,但看到他桌上那些檔案,她嘴一撇,頭也不回的離開。
她知道事情的輕重緩急,若他不忙,她會鬧得他雞飛狗跳,但現在——她還是讓他將公事給處理完。
剛過早上十點,飯店大廳裡來來往往的人,有在櫃檯辦手續的客人,還有忙著提行李的小弟和忙碌的工作人員。
張筱若穿著一身典雅的改良式中國旗袍晃來晃去。
這身衣服弄得她很不自在,但今天情況特殊,所以她就算再不甘願也得穿上這身行頭。
嫁進戚家這個大家庭什麼都好,婆媳、妯娌之間相處愉快,只不過她們都難免要面臨一種很討厭的情況,就是在正式場合時得端出一副貴婦人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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