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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城公司成立二十五週年紀念匯演以後,我的家人在報紙雜誌上讀到了不少關於我的文章,稱我為“新的西納特拉”,或者“埃爾維斯的再現”等等,諸如此類,這聽起來很不錯,但我知道這些報紙雜誌都是反覆無常的,這個星期他們還把你捧得高高的當寶貝,下個星期就會把你當垃圾一樣扔掉。
後來,我把那件在匯演時穿過的光彩奪目的黑夾克送給了薩米·戴維斯。他跟我說,他要在舞臺上模仿我,我就說:“給你,你想不想穿著它?”他高興極了。我很愛薩米,他是個非常好的人,也是一個真正的舞臺主持人,屬於最好之列。
在《顫慄》以前,我就一直只戴一隻手套,戴了有好幾年,我覺得戴一隻手套很特殊,是個很妙的主意,而兩隻手都戴手套太一般了,戴一隻則顯得與眾不同,引人注目。無論怎樣,我一直認為過多的考慮你的穿著是最最糟糕的,因為一個藝術家應該任其風格自然發展,不應予以修飾,你不應去想到底怎樣,你應該的只是去感覺。
很長時間以來,我確實一直只戴一隻手套,但一直也沒有什麼人注意,《顫慄》在一九八三年發行以後,它一下成了最時髦的東西。早在七十年代,我就戴著它做巡迴演出,在《瘋狂》的巡迴演出時,我還是戴著一隻手套,後來,照片還登在了《瘋狂》唱片的封面上。
一隻手套顯得很光彩奪目,我很喜歡戴著它。有一次,很湊巧,在美國音樂獎的開幕式上,我戴了一隻黑手套,那天正好是馬丁·路德·金的生日。有時事情就是這麼有趣。
我承認我有一種開創新潮流的愛好,但我從沒想到過穿白襪子也成了時髦的事情,不久以前,穿白襪子還是一種古板守舊的事,五十年代它曾經流行過,但在六、七十年代,如果你穿了一雙白襪子,那麼根本不會有人注意到你,對大多數人來說這也太過時了,沒人考慮穿它。
但我一直穿著白襪子,從沒停過。我的哥哥們總是說我是奇裝異服,但我不在乎,傑梅恩很不高興,跟我媽媽說:“媽媽,邁克爾又穿白襪子了,你難道不管管他嗎?跟他談談吧。”他總是苦苦的抱怨著,他們都說我是個神經病,但我還是穿著我的白襪子,現在,它又流行起來了。那些白襪子一直跟傑梅恩過不去,好像也很討厭傑梅恩,我一想到這事,心裡就暗暗發笑。《顫慄》發行以後,把褲腿高高的挽在腳踝上也都成了時髦的事了。
我的態度是,時尚不允許的東西,我反而偏要去做。
我平時在家並不注意穿著。我抓著什麼就穿什麼,我常常一連幾天都穿著睡褲,我還喜歡法蘭絨的襯衫,舊的汗衫或便裝,簡單的衣服等。
我一出門,就要穿上惹人注目、歡快明亮、製作考究的衣服,但在家裡或者錄音室裡,則穿什麼都行。我很少佩戴首飾——差不多沒有——因為它們總是礙我的事。
偶爾的,有人送給我一些珠寶首飾,情我是領了,但東西常常不知被我放到何處,有時就被偷了。傑基·格利森曾送給我一隻美麗的戒指,她從手上摘下來送給我的,但結果卻是被偷走了,可這並不真讓我感到懊惱,因為真正的情意比其它任何東西都重要,那是無法偷走的,戒指只不過是物質上的東西。
真正能使我快樂的、我最喜愛的是創作與表演,物質的東西對我來說並不重要,我喜歡盡力去做一些事,希望人們承認它們並喜歡它們,這時我才覺得很美好。
因此,我最崇敬欣賞藝術,我最崇拜米開朗基羅,崇拜他能一心一意把心血用到藝術上去,他的心裡很清楚,有一天他會死去,但他的作品會流芳百世。你在西斯廷教堂看他的天頂畫,你可以看到他的汗水,看到他的心血。有一次,他差點毀了他的作品再重新開始,因為他追求完美。他說:“如果酒壞了,那麼就倒掉吧。”
我看著他的作品,忘了自己身處何處,那些生動的作品把你深深抓住,感染著你,你可以感到藝術家的心聲。攝影也是這樣,一張好的照片可以深深的打動人,它的含意是很深很深的。
前面我說過,在摩城公司二十五週年紀念匯演以後,我的生活中起了很多變化。我們得知,那晚有四千七百萬人觀看了匯演,很明顯,他們中有許多人都去買了《顫慄》。到一九八三年秋為止,共銷售出八百萬張唱片,遠遠超過了哥倫比亞廣播公司曾經希望的超過《瘋狂》銷售量的指標,這時,弗蘭克·迪萊奧說他希望我們再拍攝一部錄影或短片電影。
很明顯,下一個單獨發行的唱片和錄影便是《顫慄》了,這可以為導演提供許多素材,使錄影拍得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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