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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馗來了(2007…08…03 11:47:26)
邱寶昌自作孽,你幹了不合身份的不光彩的事,人家揭你批你,說得對的,虛心接受,改了就好。如說覺得有些出入,好好解釋也就行了。你也算是小小公眾人物,得接受公眾監督,怎可聽不得半句批評,還要“告”人家,你“告”個屁啊,誰怕你?這裡提醒你:黑心錢賺不得,否則會死很慘。惡性不改的話,早晚會栽跟頭,摔得臉青鼻腫。你說一批“維權”假話騙人,卻幹著反維權勾當,這算維權先進人物?假貨一個!
別說我穿著馬甲(2007…08…03 15:21:56)
你所說所寫,好像就是針對人家讓你不爽的兩件事情:一是,作為消費者代表這次竟然站在商家一方;二是,人家在法庭上對你主張的事實提出質疑。你自己也不琢磨琢磨,消費糾紛中就你消費者有正當合法利益啊,人家商家就沒有了?就不應該維護了?邱是人家的代理人,在法庭上當然要對你主張的事實提出質疑了,不然他上法庭幹甚麼的?雖然他的身份在這樣的訴訟中有些不妥,但是身為律師,不但要做叛徒的弔客,還要做異端的辯護。看看你這裡翻來覆去,喊爹罵娘,也不嫌丟人。
觀你的文章,真是噁心不已。如果我是邱,現在我肯定已經去公證機關公證這些網頁,準備起訴你了。只不過是一個普通的訴訟而已,看把你憋屈成甚麼樣子。看你文筆也行,還能給湊出這麼多字來,弄這麼大個部落格。別看後面一片讚美之辭,也別得意,都是些無知、無聊之徒罷了。即便你主張的是真實事實,大不了就是輸一個官司嘛,怪就怪自己沒有請個好律師,一個官司還得讓當事人自己赤臂上陣。
勸你好好考慮考慮,別輸了官司,又要輸了人,讓身邊的人不恥。
四海之外(2007…08…03 16:44:48)
馬甲啊,你怎麼斷定我的官司就輸定了?法院是你家開的?不要因為嫉妒我的律師上庭表現傑出而心裡不爽,來我這裡罵人家不是好律師幹啥?當然,被你這麼有“法律素質”,這麼懂得“做人”,這麼明白好好“利用法律”的專業人才教導,很榮幸啊!如果你是學法律的,建議你直接呼籲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家保護協會”,你來做第一任會長,既合法,又大有前途,何樂而不為?我的官司勝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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