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2/4 頁)
愛萍者,司外揣內,見微知著。一日偶接診中毒食客某,問其病史,辨其證候,遂診為:蟲入食道,擾亂氣機。紀隨後稟官,望官家責令食肆停售蟲螺。然遲至月餘後,官家方出榜告示京城民眾勿食福壽螺。食螺中毒者因之倍增。
食肆東家肇此禍事,不思盡心賠償,反萬般抵賴。而地方官府亦不免文飾其非,推諉其過。
一時群情激憤,羊羊與眾中毒食客群起訟之。遇京城訟棍飽飽攬其案而為食肆代理之,乃指羊羊偽造就餐證據旨在訛詐,且向公眾廣為散播以汙羊羊之名。意圖混淆視聽,影響司法公正。
羊羊怒,撰文斥之!飽飽遂至官府訟羊子哀毀謗,不數月,官家判羊羊毀謗罪成立,須罰金兩萬。
至是,中毒索賠之官司數度拖延,仍遲遲未決。
昔屈子之嘆:黃鐘譭棄,瓦釜雷鳴;讒人高張,賢士無名。莫非今日之謂乎?
羊羊悟,取《論語》章句而改之如下,以警世人:
羊羊“毀”飽飽。官家曰:“無以為也!飽飽不可毀也。他人之才德,丘陵也,猶可逾也;飽飽,日月也,無得而逾焉。人雖欲自絕,其何傷於日月乎?多見其不知量也!”
孔子他老人家泉下有知,定能理解和體諒我這無名後輩篡改經典的心境。
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39我被對方陣營疑為“美蔣特務”? 3437字(1)
在我接連寫了數篇揭露“消費者維權律師”與受害消費者打官司之事實真相的部落格文章之後。對方顯然是按捺不住了,除了在我的部落格文章評論欄裡發來大量的“嚴正警告”文字之外,並同樣在看過我部落格文章的朋友的部落格地址裡留言“警告”。他並在新浪網上開了一個部落格,網名為“Hjlawyer007”,這個部落格顯然是專門為攻擊我而開設的。
搞笑的是,對方在我朋友部落格裡的留言居然對我的“出身和以往的身份”產生了懷疑。
我隨即在自己的部落格裡撰寫了一篇名為“關於有人冒充“新浪網友”對楊仿仿進行惡意誹謗的評論”的隨筆:
首先請大家看看這位署名為“新浪網友”的網上留言:
“我是參與了楊仿仿案出庭的一位熱線聽眾;最近也在關注楊仿仿的部落格涉及到的所有內容;有些內容是過激的;甚至是帶有些政治色彩;藉此在影射攻擊大陸一些制度;包括在法院門前展聲援橫幅;舉藍綠旗幟;在莊重的法庭上公然打出黃牌子狂惡踐踏法庭的嚴肅性;另在法庭上的陳述也有很多疑點;在大陸這麼多年沒有一點正當職業;並對自己的職業保密。對此人的出身和以往的身份及在大陸所有從事過的職業值得深思和必要調查。”
這條評論發在//blog。sina。/u/4db229a101000b8d上面,在這條評論前面,也是同樣署名“新浪網友”的邱寶昌先生髮出的“嚴正警告”和“再次嚴正警告”。這些“警告”文字的內容和發表在我的部落格上的“警告”文字一字不差。署名為“hjlawyer007”,就是“匯佳律師007”的意思吧。
此條評論說楊仿仿“影射大陸一些制度”,不知道他具體指哪些文字?呵呵,很顯然,這又是*遺風,估計是一個*中長大的人不可避免受到過的影響,估計此人內心還沒有脫離後*時代的影響。
評論還說到我在法院門口拉聲援橫幅,這很有意思啊,聲援橫幅分別由陽光骨髓庫的志願者以及福壽螺事件的受害者分別支援,而且是在2007年2月第一次上庭時在法院門口拉的。而歷次上庭,只有2007年7月10日的法庭上才有“熱線聽眾”出席,不知道這位熱線聽眾是否在2007年2月就已經開始聽了。可見確實熱心!
至於“藍綠旗幟”、“黃牌子”、“狂惡踐踏法庭的嚴肅性”等等純屬捏造、子虛烏有的事情,我自會保留對其言論保留追訴的權力。
至於在大陸沒有正當職業,須知我04年回大陸,就是為做骨髓庫義工而回,雖然沒有薪水,但不知道這樣的職業是否不算“正當”,這位“熱線聽眾”估計對中國尚在艱難起步中的慈善事業毫無好感,對於和諧社會沒有絲毫憧憬。
有一位北京的朋友看過這段評論之後,大笑著給我留了這段文字:
“哈哈,這說明有些黔驢技窮了,呵呵,這是典型的*遺毒,在道理上辯論不過,就拿出個大帽子來上綱上線混淆視聽,轉移視線。”
只是這位“新浪網友”懷疑我“出身”的評論字裡行間都透露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