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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朋友。”
“叫什麼名字?”
“拉提莫,泰德·拉提莫。”
“親近的朋友?”
“噢,普普通通。他到這裡來後,我們常跟他見面。他來過這裡吃過午餐、晚餐,我們也去過他那裡。”
巴陀說:
“那個時候到東頭灣去未免太晚了一點吧?”
“噢,那是個娛樂場——他們開到很晚。”
“不過這家人都是有點早睡,不是嗎?”
“是的,大致上是如此。不過,我帶著鑰匙,不用人家等我。”
“你太太沒想到要跟你一起去?”
奈維爾的聲調有微微的變化,他有點僵硬地說:
“沒有,她頭痛。她已經上床去了。”
“請繼續,史春吉先生。”
“我正要上樓去換衣服。”
利奇插嘴說:
“對不起,史春吉先生。換什麼衣服?換上晚禮服或是換下晚禮服?”
“都不是。我當時身上穿著一套藍色西裝——正好是我最好的一套,因為外面有點雨,我打算搭渡船,上岸要走一段路——大約半哩路,你們知道——我換上一套舊西裝——如果你們要我說個詳細的話,是一套灰色細條紋的。”
“我們是喜歡把事情弄個一清二楚,”利奇謙遜地說,“請繼續。”
“如同我所說的,我正要上樓去,哈士託找我,告訴我崔西蓮夫人要見我,所以我去找她,跟她——發生了一點口角。”
巴陀和藹地說:
“我想,你是最後一個看到她活著的人吧,史春吉先生?”
奈維爾一陣臉紅。
“是的——是的——我想是這樣,她那時好端端的。”
“你跟她在一起多久?”
“大約二十分鐘到半個小時,我想,然後我回房去,換上衣服,匆匆離去。我帶著鑰匙。”
“當時是幾點?”
“大約十點半,我想。我匆匆下山,正好趕上渡船。我在旅館找到拉提莫,我們喝了一兩杯酒,玩了一局撞球。時間過得很快,我發現我趕不上最後一班渡船。最後一班是一點半開出。因此拉提莫開車送我回來。你們知道,這表示要繞道沙爾丁敦——十六哩路。我們兩點離開飯店,回到這裡大約兩點半左右,我想。我向泰德·拉提莫致謝,要他進來喝一杯再走,可是他說他寧可直接回去,所以我進來,直接上樓,回房睡覺。我沒聽到什麼異聲,也沒看到少掉什麼東西。大家都在睡覺,屋內一片寧靜。然後今天早上我聽到那個女孩尖叫而——”
利奇止住了他。
“的確,的確。現在再回頭一點——回到你和崔西蓮夫人之間的談話——她的態度相當正常吧?”
“噢,完全正常。”
“你們談些什麼?”
“噢,隨便談談。”
“和和氣氣?”
奈維爾臉紅起來。
“當然。”
“你們沒有——比方說,”利奇平順地繼續說,“發生激烈爭吵?”
奈維爾沒有立即回答。利奇說:
“你最好老實說,你知道。我坦白告訴你,你們有些談話被人家聽到了。”
奈維爾簡短地說:
“我們有點意見不合。沒什麼大不了的。”
“對什麼意見不合?”
奈維爾強捺住脾氣。他微微一笑。
“坦白說,”他說,“她責罵我。這種事常發生。如果她對任何人不表贊同,她就當面直截了當地數落他們,她是守舊的人,你知道,她不贊成一些現代的思想、方式——像離婚——等等。我們發生爭論,我可能有點冒火,不過我們完全友善地分開了——各持己見,互不干涉。”他有點辛辣地補上一句,“我當然不會因為發生爭論,控制不住脾氣而砸爛她的頭——如果你們是這樣想的話!”
利奇看了巴陀一眼。巴陀猛然傾身向前。他說:
“今天早上你認出那把鐵頭球杆是你的,你對上面有你的指紋作何解釋?”
奈維爾瞠目而視。他銳利地說:
“我——可是上面當然有我的指紋——那是我的球杆——我常常拿著。”
“我是說,對上面有你的指紋,表示你是最後一個拿它的人這個事實,你有沒有任何解釋。”
奈維爾紋絲不動地坐著。他的臉上血色盡失。
“這不是真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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