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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
眼見兩個男人明爭暗鬥,似乎因為她在而更加水火不容,齊朝予不安的掃了他們一眼,才慢吞吞的走出去。
待她一離開,兩個男人立刻擺開陣式,懶得假裝了。
“該說你陰魂不散嗎?都已經十一年了,竟然還沒和朝予分手,甚至妄想要結婚。”齊士墳先下手為強。
“真金不怕火煉,真愛不怕岳父擋嘛!”任晴挑了他正對面的位子坐下,悠閒的蹺起二郎腿。
“我還不是你的岳父!”齊士墳低聲斥喝。
“說得也是,我們應該言歸正傳。”任晴同意。
“我不答應。”齊士墳提都不讓他提,直接拒絕。
“伯父,你應該看得出來,朝予並不知道你曾經對我說了什麼。”任晴有些無賴的說。
“你這渾小子到底想說什麼?”齊士墳雙眼微眯,知道自己正受到威嚇。
“我想說的就是,朝予不能沒有我。伯父應該也很清楚這點,所以如果她知道了咱們多年前的小秘密,對你生氣是自然的,就怕也對你失望了,然後做出什麼激烈的反抗,例如,不管你的心情,和我走進禮堂之類的,也不是不可能。可是我想伯父絕對不想放棄牽著朝予走紅毯的機會吧!所以你只要忍受站在神壇前的男人是我就好了。”
齊士墳的眼睛眯得更細,端詳了他好一會兒,“我以前就說過,如果是在工作場合遇到你,一定挖你來做公司的發言人。”
“承蒙伯父看得起,我對現在的工作很滿意。”他瀟灑一笑。
經過多年,他也懂得抓住對手的弱點,威脅利誘。而齊士墳的弱點就是愛女心切,從他剛剛一聽見齊朝予出現立刻展現前所未有的笑容,就能明白。當初逼他提分手,恐怕也不是多麼冠冕堂皇的理由,只是受不了女兒被來路不明的男人搶走而已。
“做女人的衣服有什麼好驕傲的?”齊士墳冷哼。
“這也是個經濟價值幾百億英鎊的產業,假以時日,恐怕伯父還得請我替你量身訂做衣服呢!”任晴笑得更燦爛。
“毛頭小子。”齊士墳掀了掀嘴角,訕笑的說。
“老頭子。”勝券在握,任晴才不管他是誰,涼涼的頂了回去。
齊士墳額頭上的青筋都暴出來了,連做幾個深呼吸,才咬牙的說:“一句話,不準告訴朝予,我就答應你們結婚。”
“當然,伯父說了算。”達到目的,任晴也很乾脆。
有關於齊士墳逼他們分手的事,他本來就一個字也不想提,因為不想再傷她一次,不過現在正好拿來利用。
誰教她在意齊士墳答不答應,為了讓她歡歡喜喜的出嫁,他只好出此下策了。
“還有,結婚後得搬來和我一起住。”齊士墳繼續要求。
“如果你不怕天天看我們親熱到眼睛抽筋的話,樂意之至。”任晴笑得可開心了。他本來就不是個會介意別人臉色的傢伙。
齊士墳的臉色泛黑,又不得不在心底佩服這個小子。
至少他靠著自己,一步一腳印的爬到今天這個地位,名聲和財富也都有了,女兒嫁給他當然不會吃虧,更可以說是門當戶對,可是……他非得跩得二五八萬嗎?
“你們談完了嗎?”齊朝予再也等不下去,探頭進來。
齊士墳注意到任晴一見到女兒出現,眼裡立刻再也容不下其他事物,眼神專注而充滿生氣。
一個女人能點亮一個男人的眼睛代表什麼意思,他是懂的,而這才是他真正答應,不再反對的理由。
他們是真心相愛,也用時間證明了一切。
“婚期決定了,記得提前告訴我。”齊士墳僵硬的抬起嘴角。
齊朝予難以置信的看了看父親,再看向任晴。
任晴面帶微笑的摟著她的腰,低聲說了“我就說我辦得到”、“不擔心了吧”之類的話,然後迎上齊士墳。
“老頭子,我想你會需要一套稱頭的西裝,等會兒我替你量尺寸。”他的語氣有夠囂張,隨即帶著喜悅不已的齊朝予離開。
齊士墳看著他們離去的背影,兀自喃喃“還是不該答應才對……”
初戀 單煒晴
光看到標題那兩個字,心就會忍不住揪緊的人,應該不會只有我吧?
一直很想寫學生時代的初戀故事,當然並不是因為我個人有某些特別的回憶或體驗,純粹是很喜歡那種純潔無瑕的感覺。
我的某個朋友現在大約二十四、五歲,她的男朋友是從國二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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