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部分(第3/4 頁)
麼問題嗎?
橋的長度幾乎有一百五十肘,是座石造的橋。蓋得還真不錯。杉森揉了揉眼睛,開始說明:
“啊,這裡是伊拉姆斯橋。過了橋之後,再往前走一點點……(點頭打瞌睡)啊,就會到達伊拉姆斯市,那都市堪稱是(點頭)首都拜索斯皇城的西方關卡。”
“那我們到那裡再休息好了。來,大家振作一下。”
“……”
“費西佛老弟?”
“啊,咦?是的!”
本來在打瞌睡的杉森打起精神之後,我們就走上了伊拉姆斯橋。但是某樣有趣的東西映入了我們的眼簾。
在橋的中間,我們看到有人靠著橋左邊的欄杆坐著。他披著破舊的灰色披風,衣服上附的帽子遮住了臉,緊裹著身體的披風縫隙中可以看到硬皮甲。看樣子他是整夜都在那裡睡覺。但是從他居然在吹著強風的橋上睡覺這一點看來,他大概不是人類,應該是巨魔吧。就算他裹著披風也一樣。
在他的身旁,有一樣長得很古怪的武器,斜倚著橋的欄杆放著。那應該算是長槍吧,但樣子真的很怪。中間的槍頭長得就像長劍一般,兩邊還各有彎曲的附屬槍頭。看起來就像箇中間一劃比較長的山字似的……我覺得再怎麼看,那東西就像是做壞了的長槍。
“那個……嗯哼,那是什麼東西?”
“應該算是一種三叉戟吧。”
“咦?哪有這麼大的三叉戟?”
三叉戟應該算是種魚叉。必須要可以拿來拋擲,本來應該算是捕魚的工具。所以會做成小孩子都能使用的大小。但是那個人所拿的東西,雖然形狀是三叉戟,但大小几乎不亞於斬矛了。
“只能說形狀跟三叉戟一樣吧。”
“用起來一定很困難。”
“是嗎?那個東西要練到順手雖然很困難,但似乎很不錯,分出的三叉槍頭甚至可以卡住敵人的武器,不管用來攻還是守都很適合。”
我們就這樣一面喋喋不休,一面朝著那個人走近。本來他還是背靠著欄杆坐著,繼續低著頭,看起來就像是睡著了一樣,但此時他的手臂突然動了起來。
他將倚著欄杆放著的那把怪槍一把抓了起來,轉了一圈之後,將橋上的路擋住了。他分明是衝著我們來的。我們慌張地停了下來。
他慢慢地站了起來,拿長槍在地上掛了一下,然後擋住了我們的去路。他用沒拿長槍的另一隻手將他的帽子掀了下來。裡頭出現了一張女子的臉。
居然不是男人?
她身上的披風是灰色的,讓她看起來像男人。大概也是因為穿了硬皮甲之後,又在外面加上披風,所以看起來壯了不少。那女的有著一頭濃密的短髮,顏色則是鮮豔的紅色。啊,突然讓我想起了傑米妮。從她生澀的肢體動作看來,她應該還是個未出嫁的小姐。我有自信可以確實區分出這件事。不管如何有魅力,小姐們在身體的動作上總是比出嫁的婦人來得帶有一些稚氣。說得好聽一點,則是清新或者有活力。
“什麼事,小姐?”
杉森說。那女孩子開始微笑。
“今天的生意才開張不久,客人就來了。男的一人十賽爾,所以是三十賽爾,精靈因為是女的,所以二十賽爾,還是個美女呢?那三十賽爾。小孩子減半,只要五賽爾。總共是六十五賽爾。”
我氣得說不出話來,只好先望著杉森。
“杉森,還真不錯。你居然看起來年紀這麼小。”
“她是在說你!不,重點不是這個。你要我們交什麼錢?”
“過橋費嘍。”
卡爾感覺十分荒唐地呵呵笑了,然後開玩笑似地問她說:
“為什麼女人二十賽爾,而且美女要多加十賽爾?”
那個女的笑了笑。看起來還真可愛。
“因為我喜歡男人。看到美女,心情都變差了。”
我嘆了一口氣,說:
“你喜歡男人。那就沒辦法了。我只好壯烈犧牲,使出美男計了。不管怎麼樣,我……”
啪,別再打我了啦,再打我會長不高的!杉森打完我的頭頂之後說:
“你聽著,為什麼我們非交過橋費不可?”
“因為你們不交,就只能游過去。”
“啊哈?你是強盜?”
“有些人是這麼叫我。但我更喜歡‘夜鷹’這個職業名稱。”
哼。雷諾斯市的都坎·巴特平格說自己是所有權轉移專家,這個女的又說自己是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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