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3/4 頁)
那些東西收了起來。我將磨刀石包在手巾裡面,然後放到口袋中,這時喬伊斯嘆了口氣,走了過來。
“再怎麼算也不夠找你。你需不需要一件盔甲?”
嗚。差點忘了。盔甲?當然好啦。我一點頭,喬伊斯就一副“我老早就知道你會答應”的表情,笑了笑,然後走到打鐵鋪的一角開始翻找。他選了一件跟我體格相似的硬皮甲,然後拿了過來。我雖然更想要旁邊的那件鎖子甲,但是那件貴得要命,而且我也沒有勇氣穿著它在村子裡面跑來跑去,所以還是算了。
“你是做蠟燭的吧?知道如何處理油脂嗎?”
“當然!”
對於鐵做的鎧甲來說,最大的問題是溼氣。但是鐵是很強韌的材料。比較起來,皮甲就算鞣皮處理做得很好,也還是很容易受損傷。如果有人說甲冑上長黴,那一定是皮甲。但是常常擦油的皮甲可以毫無負擔地使用很久。而且說到處理油脂,還有人比我更行嗎?我不就是用蜂臘跟油脂做蠟燭的蠟燭匠嗎?我可以用油將劍塗得整把都滑滑的。要不要乾脆整個上一層臘,讓它滴水不侵?
由於硬皮甲就像衣服一樣柔軟,可以直接套頭,所以我很輕鬆地就穿上了。脖子底下往兩邊分開,兩邊有附鉸釘的洞。當然那是穿繩子的地方。我從喬伊斯那邊接過了繩子,笨手笨腳地開始穿。傑米妮咯咯笑了起來。
“讓我來穿。這樣到時候才解得開。”
我乖乖地把繩子給了傑米妮。她靠在我胸前,開始穿繩子。
“噓!噓!”
怎麼回事?那些鐵匠看著我們,開始對著我們吹口哨。傑米妮的臉紅了起來。哼,這樣一看,原來我也很像是傳說中的路坦尼歐大王。我威風地挺腰站著,傑米妮則窩在我胸前忙著穿繩子。這不就像是國王跟侍女嗎?
喬伊斯微笑著說:
“看起來就像故事中的高貴仕女跟騎士學徒一樣。”
什,什,什麼!
不管怎樣,我長靴也買了,還買了手套。我的心情就像飛上了天,所以變得很親切大方,還買了一套衣服送給傑米妮。我好像被衝昏了頭,一百賽爾瞬間就不見了。無論如何,傑米妮高興得開始蹦蹦跳跳,看到她這樣,我的心情也不差。
第六章
過了好幾天。
我的日常作息變得很有趣。早上很早起來,吃過飯之後,我就會全副武裝,跑去散特雷拉之歌。泰班坐在桌邊喝牛奶,一聽見我進去就會對我打招呼。真是妙透了。我有一次拜託路過的一個小孩走在我的前方,我緊跟在後,但是泰班絕對不會搞錯。他能聽得出我的腳步聲。
然後我就會帶著泰班進到城裡。城裡剩下的那些警備隊員會報告昨天晚上的事,還會聊一些其他的東西,但都跟我無關,所以大部分的情況下,我都在練兵場等待。
這時我會拔出劍來耍。做完晨操,吃完早飯的警備隊員們每天一定會坐在練兵場旁邊休息,看著我練劍然後拍手,有時會取笑我,有時也會給我建議。“虎口不要握那麼緊!就當作自己握著傑米妮的手!”
這算什麼建議啊!這隻會埋葬一個前途大有可為的青年!
有時他們也會跑來示範動作給我看。我為了模仿透納轉身三次,連擊九次的動作,接連摔倒了好幾次。透納因為跟巨魔作戰那時的傷,所以沒辦法參加征討軍。雖然泰班幫他治療過,但腿好像還是沒辦法運作得很順暢。然而他還是用純熟的動作展示給我看他精妙的技術。可是士兵們卻嘻嘻笑了。
“透納這傢伙,腿受傷以後就不行了。”
“混帳,下次你的腿也被鐵耙刺中看看!”
士兵們互相開著玩笑,並且對我加以指導。但是他們教的東西真的很難。
“你回家以後做做伏地挺身,砍砍柴什麼的,練一下臂力吧。這小子每天只是熬製蠟燭,所以身體才跟蠟燭一樣脆弱!”
砍柴……這個沒有必要去做。我們家裡常要燒火,不像其他人家每天自己劈柴,都是直接跑去買木柴。所以我開始練伏地挺身。過了幾天之後,手臂開始痠痛,連拿麵包來吃都十分痛苦。
不管怎樣,城裡的業務結束之後,泰班會出去巡察。有時在村莊四周,泰班會仔細地詢問我當地地形,然後點點頭,停了下來。
“這麼說來,這裡很適合當做進入村莊的路徑。”
換句話說,意思就是怪物會從這裡入侵。他會要我在樹木或地上、岩石上畫上一些奇怪的圖形,然後對著那些圖形施法。我沒有必要去問那些是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