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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搖頭,將兩手覆在綁著繃帶的臉上,打算扮演一個為愛所苦的年輕女孩。“我睡到一半,突然……突然覺得很痛苦,才發現脖子被勒住了。”
“你看到最放的臉了嗎?”
“沒有。當時很暗,我睜開眼睛時已經意識模糊。”
“是嗎?”
刑警露出明顯失望的表情。如果我現在說出對方是裡中二郎的話,他的工作就完成了百分之九十九,然而我說沒看清楚對方的臉,所以這不能算是關鍵的證詞。
一會兒,刑警又打起精神說:“很遺憾,不過目前的結論是——裡中二郎打算帶著你一起自殺。”
我默不吭聲。這也在我預料之中,不過如此淡然接受,未免也太不自然了,我趕緊又激動地放聲大哭。
“很遺憾!”刑警又說了一次。
我要看裡中二郎的遺體,警方說沒必要,但我堅持要看。因為若不經過親眼證實,我就無法下定決心。
二郎的遺體放在警方的停屍間裡,大概已經做過解剖了。雖然我臉上還是綁著繃帶,不過已經可以下床走動。但是醫生還是不放心,因此叫當班的護士陪我一同前往。
“裡中發生肇事車禍,據說是前一晚的八點左右。”在車裡,刑警對我說:“之後,我們不清楚他的行蹤。依目前證據顯示,只能確定他去了一趟任職的汽車修理廠,然後採取你住宿的旅館。他偷偷進入你房間的時間,大概在兩點左右。”
“那天晚上我十一點上床睡覺。”
刑警點點頭。
“你說過他來時你在睡覺,所以他先把你勒斃,確定你不會動了,才在房裡縱火、喝下毒藥自殺。一般人車禍肇事,對未來絕望、企圖自殺,也補上什麼稀罕的事。帶著家人或心愛的人殉情也一樣。”
“他喝了什麼毒藥?”
“氰酸化合物。我們推斷他去工廠就是為了把要偷出來,汽車修理廠本來就有很多氰化鉀這種東西。”
“他為什麼不叫我也一起喝藥自殺呢?”
“因為你在睡覺吧!與其叫你起來,還不如直接勒斃你比較省事。”
省事?這樣的選擇終究是錯誤的。可能他勒頸的方法不對,因為我沒有死,只是一時昏迷。雖然我還被火團團圍住,卻還是活了下來。
“趁早忘了吧!”刑警這麼說,像是替整件事情做了個了結。也許是同情我吧?
停屍間位於警察署的地下室,那是一間幽暗而滿是灰塵的房間。
兩位警察搬來一具小型的粗糙棺木。“幸虧火滅得早,燒傷的面積不大,臉部幾乎沒被燒到,否則我們不會讓你看的。”
此時我已經無心再聽刑警說話,只是頻頻往棺木裡窺視。
那就是裡中二郎的屍體。
終於,我心頭緊著的一根細線,發出絕望的斷裂聲。我癱倒在地,完全聽不到刑警們在說什麼……
我心裡想不要哭,淚水卻止不住地流了出來。然後像是少女般哇哇大哭。哭泣的我,心底發出陣陣哀鳴,一聲聲別人聽不見的哀鳴。
裡中二郎被殺害了。
我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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