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部分(第3/4 頁)
古木律師微微地苦笑說:“一原會長的事,最清楚的是桐生枝梨子小姐啊!您聽她說過什麼嗎?”
“倒是沒有。”
“這樣啊!”
看他三緘其口的樣子,我有點焦急。他到底在想什麼?我——桐生枝梨子尋找高顯小孩的事,這個律師應該是知道的。他在想這件事嗎?
此時,驂澤弘美回來叫古木的名字,要他接聽電話,因此古木向我點了點頭後便離開了。我目送他離去,看著他的背影,我的胃又開始陣陣絞痛起來。
望著庭院,我腦海裡浮現另外一件事。我替高顯先生找兒子的事,一定有人知道,所以,那個人希望我和他一起死掉。
回憶又在我腦海裡風起雲湧,我想起那值得紀念的日子。兇手如果有什麼陰謀,一定是那天以後的事,我初次遇見他的那一天……
19。
“首先,我希望能由我開幾個條件。”在咖啡廳裡碰面時,二郎一臉嚴肅地說。
“什麼條件呢?”為了消除對方的緊張,我故意用平易近人的語氣問。
“我想請你告訴我關於你的委託人,也就是可能是我父親的那個人,他到底是誰?為什麼現在才想要找當年丟棄的小孩?”
這個問題,我面談過的另外兩個年輕人也問過。會有這個疑問是理所當然的,可惜現階段我不能回答。
“對不起,這件事要等到確定你真的是他的兒子之後才能透露。要是弄錯的話,往後也沒有麻煩。”
“可是光談我的事情,這樣很不公平。”
“會嗎?”
“會呀!那個人一定知道我的名字吧?”
“這你不必擔心,我只向他報告最後結果,調查當中並不需要報告。也就是說,如果你不是他的小孩,他永遠都不會知道的你的事。”
“可是你知道呀!”
“這沒辦法,總要有人在中間傳話嘛。”
二郎輕輕咬著下唇,若有所思,他的眼神則是充滿了警戒。要是他不這樣,也許就無法生存下來。
“如果你一個人無法做結論呢?就得和委託人商量了,不是嗎?”
“當然,但到時候也不需要說出裡中二郎的名字,連你的地址和聯絡電話也不需要。只要提出你被丟棄時身上帶的東西來判斷,若證明你的確是他的兒子之後,再安排時間會面。你們彼此的姓名,那個時候再說就可以了,這樣公平吧?”
“前提是你不能騙我。”
“我沒必要撒謊,你也只能相信我。”
他依然用尖銳的眼神看著我,最後勉強點頭。“沒辦法,就相信你吧!不過,要是我很有可能是他兒子,那也不一定要見面吧?到時候要不要見面由我來決定,可以嗎?”
“可以。”
就這樣,我才開始了與他之間的面談。
根據二郎所述,他是在二十四年前的十月二十五日被丟棄的。當時大人沒留下任何一封信,也沒有任何東西提到他的名字。
“這個名字是孤兒院取的,反正取都取了倒是無所謂,只是本來希望有個更好聽的名字。”
他似乎並不怎麼喜歡裡中二郎這個名字。
“你被丟棄時身上穿的衣服,現在還留著嗎?”
“留著呀!畢竟是唯一的線索嘛!不過,我並不想跟父母見面。”
“那是什麼東西呢?”
“一條毛毯,淡黃色裹在身上的小毛毯。然後是嬰兒服、襪子、懷爐……”
“懷爐?”
“不是用過即丟的那種,是燃燒煤油取暖的東西。”
“我知道,是把煤油放在金屬容器裡燃燒的那種吧?好懷念啊!”
母親畢竟是母親,十月下旬天氣已經冷了,把孩子丟在外面,還是擔心孩子會感冒吧?
“然後是日本手染的尿布幾片,和毛線帽,大概就這些。”
“毛線帽?”我再問一次。“真的嗎?”
“真的。”
“是什麼樣的帽子?”
“怎麼說呢?就是普通的圓帽子,摸來摸去已經髒了,原本應該是白色的。”
我心裡直鼓掌叫好,克子的手札裡確實提到一頂白色親手編織的帽子。我佯裝鎮定,不露出興奮的神色,再問他:“其他還有什麼?”
“沒有了。嬰兒身上會有的,大概就這些了吧!”
“嗯。”
不過,帽子是一大收穫。與我見過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