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十一章 又是一年乾坤新(第1/2 頁)
八月底九月初,詔書和中樞符命接連不斷。
首先是科舉,明年春闈繼續,各地發解名額大體相近,根據今年春闈結果做了細微調整。春闈中試比例高的地方,今年發解名額相應增加幾名。
與往年不同的是,這次科舉增加了鎖廳試和別頭試。
其中別頭試是唐時舊制,本次科舉有所拓展。州府主官親戚子侄不參與發解試,而是參加由當地學政組織的統一考試,錄取率同發解試相同。
至於鎖廳試,則是應對那些已有官職勳爵的考生,這些人亦由當地學政組織考試。不過鎖廳試與別頭試不同的一點在於,鎖廳試沒有規定錄取率,可能參考人員全部透過,也可能一個透過的都沒有。
為了保證這兩個考試的公平,巡視當地的大理評事和監察御史也會參與進去。
總之,科舉這件事,越來越嚴肅了。
再就是官制,詔定下散官、職事、使職差遣三類,其中前兩類與品官制度對應,最後一類因事而設,事畢即撤,不依品階。
散官按照唐時散官制度,分文武兩類,自從一品至從九品下,共二十九級。往後考課,升降的只能是散官。本次吏部、兵部會按照當前情況給天下官員重定散官,能找到之前敕命記錄的,按照敕命來,找不到的則綜合資歷和現在的職事來考量。
職事,也就是唐時的職事官。現在的職事官與唐時有很多不同之處,比如漸成常例的“知某事”“同知某事”等,還有新出現的治安寺、稅務監、學政等等,都要一一確認定品。
使職差遣也一樣,使、都部署、都監、提舉、提點等字首字尾,使用制度都要明文定下。
因此,敕令少府少監、史館學士元可望,起居舍人李昉等編纂《大週六典》,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王樸總攬其事。
根據王樸的命令,編纂組先不急著撰書,而是協同尚書吏部、尚書兵部、樞密選閱司審定當前職事、差遣,以便本次改制早日施行。
而後便是盧家事,盧璟調為保信軍節度使,盧仲彥調為太原節度副使、節制太原軍,盧孟達調任侍衛親軍司副都指揮使。
實質上說,差不多算是一門三節度。
若是趙德昭依然成年,這或許會成為美談,盧家三節度也會被當成國家柱石。然而趙德昭未成年,主政的宰相們不得不提防著盧家父子三人。
因此,廬州周圍的幾個地方,全都安排了兩府相公們信任的人擔任主官。
冬十月戊寅朔,詔川峽、淮南諸州鄉兵,並放歸農。
中書遣使均括天下農田,符令各州依規重製結甲冊、戶產簿、丁口簿、魚鱗圖、類姓簿等。
甲申,中書符令川峽諸州府仿錦官府立宣農院,許民共推練土地之宜、明樹藝之法者一人,縣補為農師,為農師者蠲稅免役。州府須擇選通農時之學究主宣農院事,以宣講農務、警醒遊惰。
或許是因為政局終於穩定的緣故,兩府相公們逐漸把目光從戰爭、政爭上移開,更多的去關心最廣大的黎民百姓。
農業問題,成為建隆三年冬季討論最多的話題。
兩府相公們常常聚在一塊聽那些前朝曾經有過的關於農事方面的議論政令,因什麼情況而設立,又因什麼情況而廢除。
而現今各地舊制預設頗多,又有前朝因地制宜導致諸州制度不一。
以史為鑑,結合當下,兩府接連重訂製度,規範天下農事民田。
譬如逃戶隱田,限期內歸首者不予罪罰,免五年徵賦;逾期不歸者,但有查處,籍其隱田。
再有就是被收歸官有的官田,除去固定的一部分留做國有,其餘的官田並無主收官之田分給各地無地之家。
唐初制度是丁男、中男給一頃,篤疾、廢疾給四十畝,寡妻妾三十畝。若為戶者加二十畝。所授之田,十分之二為世業,八為口分。現如今則是田多之地照此規矩來,田少之地等額減少。
至於世業和口分,能傳給下一代的叫世業田,戶主身死則收歸國有分給其它無田之人的叫口分田。
這樣一來,能分的田越來越少,這個制度持續不了多長時間就會被廢棄,但在一開始還是很有用的。至少在保證沒有農田被拋荒的同時,也不會輕易的被一家一戶收攏過去。
在三十多年後,“京畿周環二十三州,幅員數千裡,地之墾者十才二三,稅之入者又十無五、六。復有匿里舍而稱逃亡,棄耕農而事遊惰,賦額歲減,國用不充”。
因著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