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六章 別離是為再相逢(三)(第2/2 頁)
當初蘇逢吉也是支援趙元昌的,這時候中樞沒有空位,來當一個府尹算是酬功了。
現在調令還在路上,蘇逢吉雖然是廬州刺史但一直住在京兆家中,自漢中入蜀最為方便,這樣估算下來,該在四月下旬左右抵達錦官府。
陳佑不由嘆息一聲:“我是怎麼也趕不上夏收了啊!”
說完這一句,他又轉向寧強:“某聞蘇逢吉此人,好奢貪財,恣意好殺,你且為之。”
言罷,帶著汪弘洋等人歸錦官,留下臉『色』變幻不定的寧強微微垂首站在原地。
不同於府衙裡的僚屬,寧強、顧猛這等人,陳佑等閒調不走,對於他們的未來,陳佑也只能是祝福了,只希望自己以後要用到的時候,他們還堪起用。
回到府衙之後,陳佑立刻寫信給留在江陵老宅的陳行文,囑咐他做好搬家的準備。
這一次路過江陵的時候,他是準備將家廟祖祠搬到開封去,畢竟要成親,祭祖這個步驟不能少。
龐家這次也要一同搬家,龐家出了孝期,潘美和龐言兮的婚事也要提上正軌。
因此,龐中和被派去送信。
信送到之後,還得立刻去汴京置辦房產傢俬。
潘龐兩家現在都算不上什麼豪門大戶,但潘美簡在帝心、前途可期,龐家自然不能表現地太過寒酸。
出嫁女在夫家的地位如何,除了看夫妻感情怎樣,還要看陪嫁多寡與孃家的身份地位。
這時候的陪嫁算出嫁女的體己私房錢,哪怕是丈夫也不能挪用。
經濟基礎決定家庭地位,嫁妝足夠豐厚,出嫁女自己『性』格再稍微硬一點,在夫家的地位絕對是不可動搖的除非犯了七出之過,且同丈夫沒多少感情。
以陳、龐兩家的關係,陳佑自然要拜託自己的老師在京中照顧照顧龐中和。
嘉定二年,五月初七,蘇逢吉不緊不慢地趕到錦官府。
一場皮笑肉不笑的接風宴之後,雙方幕僚交接文書、倉儲等。
確認無誤雙方簽字用印,陳佑將府尹的印信鑰匙等物交給蘇逢吉,頭也不回地離開府衙。
翌日,東方未明,僕役將大包小包物事搬上船。
天『色』漸白,陳佑並一眾幕僚登船,舟子解纜,順流而下。
無人來相送。
蘇逢吉是自矜身份不願意來。
同陳佑較為親近的僚屬官員,陳佑早就通知過不需要送,關係不親近的,看新府尹不來相送,自然也不會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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