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十八章 白刃相接河南府(五)(第1/2 頁)
得知人因自己的謀劃而死,陳佑也說不出來自己究竟是什麼樣的心情。
或許有愧疚,也或許是心安理得。不論怎樣,都沒有懊悔。
事情發生之後,他一面調集府兵和團練封寺抓人,一面授意劉河散步僧寺聚眾殺傷官吏、意圖謀反的訊息。
緊接著,他又以太子詹事的名義調在周山訓練的太子衛率參與抓捕寺僧的行動,算是小練兵。
做完這一切,他找到林師德。
簡單介紹了目前的情況,陳佑直視林師德,朗聲道:“寺廟之所以能聚眾,全因手握土地。僧寺廣納土地人口而不繳稅賦,乃是以泥胎塑像奪國家之利,某認為從今往後僧寺當繳納稅賦,使君以為如何?”
林師德心中隱隱有些不安,總覺得陳佑在給自己挖坑,一時間竟不知道該不該同意。
陳佑等了一陣沒回應,直接起身,從袖口掏出一份文書遞到林師德面前:“使君請看,這是某擬就的關於寺產收稅的文書,若無甚大問題,便請使君用印。”
想要以河南府的名義發放文書,必須要加蓋“河南府印”的官印。
這官印一般情況下由錄事參軍事保管,在府尹缺位的情況下,陳佑這個少尹可以單獨使用。但現在有了林師德這個權知府事,就只有林師德能動用官印。當然了,用了印之後還得陳佑這個少尹附署才是合規合法的正式文書。
陳佑身上也有一枚官印,乃是太子詹事印,他就是透過這枚官印加上兵符才能調動蔣樹的。只不過太子詹事管不到河南府,想要把自己的想法變成法令,必須要說服林師德。
其它的不好說,但眼下這份公文陳佑還是有把握的。
只是要徵收寺廟宮觀的田稅,壓力有,但相比眼下的動『亂』來說就不值一提了。除非林師德想認慫,不然的話同意的可能『性』很大。
林師德仔細推敲完這份文書,不置可否地問道:“此事,能順利解決?”
陳佑沒有絲毫猶豫:“只要使君能攔住那些說情之人。”
畢竟林師德才是這一府之主,如果他被人說動的話,陳佑的行動就會平添不少阻礙。
是以只要林師德能抗住,陳佑就能放心動手。至於說會不會有人在朝堂上彈劾他,不排除這個可能,但他不擔心。
一來是有岳父在,二來他之前讓人散播出去的傳言就是抓捕寺僧的大義,三來僧寺問題本就是趙元昌想讓他解決的,只要沒鬧得無法收場,就不可能讓中樞出現阻力。
林師德聽了,認真地看著陳佑。
陳佑也毫不退縮地同他對視。
好一會兒,林師德低頭、拿筆、蘸墨,在文書末尾陳佑的名字之前簽上了自己的姓名,然後抬頭朝門外喊道:“讓申司錄把官印拿來!”
二十九日,河南府發文,著令府衙稅曹清查境內寺廟宮觀田產,依等收繳秋稅。
當天下午,稅曹通告,凡佃寺田者,其田稅口賦皆由所佃之地主代為繳納,也就是說佃戶不需要交稅賦,稅曹直接找寺廟就行了。
到了這個地步,僧寺的問題就算是初步解決了,剩下的都是水磨工夫。
原本陳佑是準備任這些和尚鬧起來的,至少能讓林師德疲於應付,然而出了商稅的事情,他不得不快刀斬『亂』麻,將此事鎮壓下去。
別誤會,他可不是為了騰出精力來處理商稅,只是為了順藤『摸』瓜。
這裡的順藤『摸』瓜取得是字面意思。
鐵人有句話說得好:有條件要上,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
陳佑就是這麼做的,他透過推動僧寺事件,再次創造了類似當初錦官府的條件。
十月初二,一法曹府審訊涉嫌謀反的和尚時,查出某一大戶同和尚交往密切。本著謀反大罪寧錯勿縱的原則,團練使陳佑立刻調兵抓捕。
緊接著有陸續查出幾家涉嫌謀反之人,一干人等皆被下獄。
巧合的是,這幾家正好是在抗稅事件中跳的最歡的那幾家,有大戶也有普通商戶。
在洛陽能發展起來的人,自然不可能孑然一身,那些人被下獄之後,前來說情的人絡繹不絕。
便是林師德也受人請託,關照了一下典獄,同時把陳佑叫去隱晦地點了幾句。
對此,陳佑嚴把口風,只說尚在調查當中,究竟如何還得等最後的結果。
尤其是他十分有深意的傳出的那句話,更是讓不少人心寒:說不準查出來沒關聯,我陳某人親自去道歉,也說不準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