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前狼後虎當何如 三(第1/2 頁)
走進府衙,正好遇到匆匆朝大門去的鐘安裕。
“使君!”看到陳佑,鍾安裕一怔,立刻行禮,“張博士帶人在偏廳等候。”
鍾家這段時間利用自家商隊替府衙購買農具耕牛,陳佑也就投桃報李,徵辟鍾安裕為府衙錄事。
現如今鍾安裕沒有具體職事,如龐中和一般幫陳佑處理一些文書雜務。
聽了鍾安裕的話,陳佑嗯了一聲,腳下不停地朝偏廳而去,鍾安裕也連忙轉身跟上。
步入偏廳,目光一掃,便將廳內情形納入眼底。
偏廳內六七人分坐兩旁,經學博士張採石坐在左首,其餘幾人皆是士子衣著,面相上看去在三十四十歲。
估計是聽到陳佑的腳步聲,此時諸人皆是扭頭朝門口看來。
待陳佑行到廳中,幾人才反應過來,連忙起身行禮:“參見使君。”
一直走到上首主位,陳佑才轉身,抬起雙手虛壓:“免禮,諸君且坐。”
諸人皆落座,就連鍾安裕也是坐在下首,只有張採石還站著:“使君,請容我介紹諸位先生。”
陳佑點頭,張採石左手伸向他對面的那文士:“這位是李華宇李先生,尤善《三禮》。”
《三禮》是三部禮書的合稱,分別是《禮記》、《周禮》、《儀禮》,在唐官學中,《禮記》為大經,其餘兩經為中經。
李華宇再次起身行禮,陳佑也只得回禮。
“這位是黃賢黃先生,善《春秋》,通曉三傳。”
《春秋》分為本經和《左氏》、《公羊》、《穀梁》三傳。由於三傳屬於註釋讀本,對同一件事的解讀角度不同,所以大部分學習春秋的學者都會在通讀三傳之後選擇其中一部精研。
這黃賢通曉三傳,也不知是不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這位是徐師進徐先生,善《論語》、《毛詩》。”
所謂《毛詩》,指的是西漢時毛亨與毛萇輯錄註釋的《詩》,也就是現在所流傳的《詩經》。
“胡德佑胡先生,善《老子》,亦通《尚書》、《周易》。”
“韓寅韜韓先生,治律學。”
陳佑終於聽到一個感興趣的了,當即笑問道:“不知韓先生可知《景瑞刑律統類》?”
《景瑞刑律統類》,是景瑞二年頒佈的律法,主要是根據唐《開元律》和《大中刑律統類》修訂而成。
韓寅韜起身道:“回稟使君,在下尚在學習《景瑞刑統》,不過本朝刑統與唐律相近,如今已學了七八成。”
按照唐朝國子監的規定,治律學需要學習《律》、《令》、《格》、《式》和《法例》共五種。
《律》和《法例》還好,總體來說一脈相承,數十年都不一定變動一次,問題在於其它三種。
《格》、《式》幾乎是每一任皇帝都會改一次,《令》則是皇帝頒行天下的法令,遇到那種勤快的皇帝,很可能一年多好幾條。
活到老學到老,對於律學生來說,那是一種生活常態。
而且現在可不比以後,各種法律條文分門別類,可以專研一類,現在律學生是全部都得掌握並能熟練運用。
《唐六典》是這麼規定的:以《律》、《令》為專業,《格》、《式》、《法例》亦兼習之。
韓寅韜已經快四十歲了,當年先是學王蜀律令,還沒學成,王蜀被後唐攻滅,又得學習後唐律令。學了年,孟知祥自立,建立孟蜀,好的,重新學孟蜀律令。十多年之後,周滅孟蜀,於是拋下蜀國的律令,來學習周國的。
他的法律生涯,就是一個茶几,上面擺滿了杯具。
陳佑雖不是很熟悉法律,但也知道頻繁建國滅國會給律學生的學習造成怎樣的困難,是以對韓寅韜的專業水平有些不放心。
考慮了一下,對鍾安裕道:“鍾錄事,你去將羅司法請來,讓他帶上刑統。”
鍾安裕答應一聲快步離去,陳佑重新看向韓寅韜:“刑律之事不可輕忽,稍後某欲考校一番先生,不知韓先生意下如何?”
韓寅韜拱手道:“但憑使君吩咐。”
陳佑點點頭,示意張採石繼續介紹。
在韓寅韜之後,就只剩最後一人了:“這位是賈義賈先生,治算學。”
這個時期的數學家需要學習的算術書還挺多的,流傳世間的共有《九章》、《海島》、《孫子》、《五曹》、《張丘建》、《夏侯陽》、《周髀》、《綴術》、《緝古》、《五經》等十部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