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交換手抄本(第2/3 頁)
“真的有嗎?具體是哪個位置呢,要不我們一起去看看。”
等到宋鏖想到這家制傘的店就在長椿街旁邊時,臉上不由露出一絲古怪的神情。
可是他已經答應了沈安安,總不能反悔吧。“好啊,現在就去的話,得跟你爹打個招呼。”
“行,我這就去。”
一會後沈安安回來了,沈三郎還在和佟掌櫃喝著酒,兩人竟然一見如故。見兩人聊得有種相見很晚的感覺,沈安安也是一陣無語。
看來這人和人之間的關係真是奇妙。
原本是素不相識的兩人,因為某人,或者某個原因相互認識了,竟然會那麼聊得來。從天南聊到地北,從地下聊到海上。
後面沈安安才知道,為何佟掌櫃會和老爹那麼聊得來,原來多數都是他在說話,沈三郎只是一個傾聽者。
沈安安叮囑了沈三郎在店裡等自己,隨即就和宋鏖一起出門了。
出門時,宋鏖在衣服外面罩了件黑色的斗笠,還問她需不需要。
按照那些大戶人家的規矩,一般的千金小姐出門,是要帶斗篷或者風兜的,為的是遮住臉,不能輕易露面。否則有失體統,沈安安則是經常往跑的人,根本就不窮講究。
如果他們知道,幾千年後的女人,會穿露臍裝,會穿比基尼在男人面前游泳,他們會不會嚇暈過去。
“我不要,還是說,你怕冷啊?”沈安安心想,宋鏖一個大男人,應該不需要遮住臉面吧。再說他本來就經常出門給人看病。
今天的宋鏖真心有些奇怪呢?
“是啊,外面風很大不是嗎?我最近有些咳嗽。”宋鏖說完,還用手輕捂下嘴,咳嗽了一聲。
額,撒謊也不是這樣撒的吧,生沒生病,她沈安安還是能看出來的,不知道這個宋鏖葫蘆裡賣的什麼藥。
他們坐了宋鏖自己的馬車,馬車裡十分寬敞舒適,最為關鍵的是,車上竟然放著很多醫書。什麼《千金方》,《神農本草經》。還有《傷寒雜病論(金饋要略)》,沈安安只認識這三本以前聽過大名的,其他的什麼小經脈論,《藥草雜談》等她都沒有看過。
關鍵是《千金方》和《神農本草經》都是手抄本的。
“呀,宋大哥,這些都是你自己手寫的嗎?看來你很是用功。”沈安安心想,宋鏖的好醫術,果然不像別人想的那樣,只是簡單的子承父業。殊不知,在別人看不到的地方,他有付出自己的很多努力。
“還好,這些都是我以前閒暇沒事時抄寫的。最近經常出門給人問診,卻是好久都沒有看了。”見沈安安拿著千金方,十分感興趣的看著,便道:“你若是喜歡,拿去便是,我家裡有原裝本的。”
“那這兩本借我回去抄可以不,我抄好就給你。”原本沈安安還想著,要是跟佟掌櫃學習,得買幾本醫書看看,沒想到,踏破鐵鞋無覓處,這幾本醫書得來全不費功夫。
這裡的醫書,肯定都是沈鏖經常看的,不然他也不會放在馬車上。因為經常出門,所以放在手邊備著,以便及時查閱。
“若是喜歡,就送你得了。這幾本書,我都看了不下二十遍了,有的地方都能背了。”
沈安安不由暗自點頭,果然像她想的這般。像宋鏖這種醫學世家出生的孩子,那個不是從小都被浸在書海中。在別人眼裡他們都是帶著光環的,如果醫學知識不紮實,或者不用功,稍微疑難一些的病症,就拿不下來,那可是要砸瑞芝堂的招牌。
粗略的翻看了一下,只見那醫書上的字,抄寫的字型十分端正。不過看得出來,這抄寫的人,字型也是慢慢進步的。一開始時,那筆跡稍微略顯稚嫩,還沒有形成自己的書寫風格。但是越到後面,那字型越發端正。行文間也自成自己的風格。
特別是最後幾頁,應該是宋鏖近期書寫過的。只見字跡蒼勁有力,整體看去,又顯得清秀俊雅,猶如宋鏖出色的外表,和儒雅的氣質。
沈安安那裡找到這麼好的事情,不過她也不好意思,白要宋鏖的醫書。想了想便對他說:“宋大哥,這三本醫書,就算我跟你換的吧,等我回去後,慢慢抄寫。到時我還給你,三本一模一樣的。只是我的字,可沒有你寫的漂亮。”
宋鏖聽了不由覺得十分有趣,沒想到,沈安安這麼意思,竟然不想白要他的恩惠。不過交換手抄本的醫書,這件事情還真是讓人耳目一新。
不過宋鏖用十分懷疑的眼神,盯著沈安安的兩條纖細的小胳膊看著,嘴角處似笑非笑。
“你確定你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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