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臨城通判(第1/1 頁)
“趙大寶,對於他們的指控,你還有什麼話說?”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大爺無話可說!”趙大寶很強硬。 “你的意思是他們都冤枉了你對嗎?” 趙大寶點點頭,一副正是如此的表情。 “呵呵,春月雅居後院的那十幾具生命,難道沒有一人和你相關?” 趙大寶嘴唇咕噥兩下,終於還是沒有敢出聲反駁。 “先把他押回地牢,來日連同春月雅居案一同審理。” 潘小安一拍驚堂木,帶女犯。 “堂下所站何人?” “小婦人王劉氏。” “你因何事入獄?”潘小安問。 小婦人十六歲嫁到王家,早晚侍奉公婆。 只一日小婦人病重,沒有請安。家婆便把小婦人告到縣衙。 王趙氏,你兒媳說的可是實話?” 那王趙氏一臉橫肉,眼珠赤黃,只看相貌便不是善茬。 大人,這小婦人平日裡好吃懶做,與村中閒漢多有勾聯,敗壞我們王家門風。 所以我才把她送到縣衙,讓其幫忙管教。 “一派胡言”潘小安大喝一聲。 我早已派捕快許勝查明真相。是你與肉鋪屠戶勾聯,被你兒媳王劉氏看見。 她不去揭發你,你卻反而誣告她。真是不守婦道的蛇蠍婦人。 “胡屠戶,你可認識這個婦人?” 胡屠戶滿面通紅,“大人,她叫趙常姐。是我的相好。” “王趙氏,你還有話辯解嗎?” 趙常姐轉身就朝胡屠戶撲去。“都是你這壞良心的,鼓動我做下的好事?” 潘小安也不派人阻攔,由著他們撕扯。 “王大郎何在?” “大人,小人在這裡。” “你這媳婦可還要得?她無端被人投入牢中,你卻連看也不看,管也不管。夫妻之情何至於薄涼至此?” “大人,小人,小人…知錯了!” “既然知錯,還不帶你媳婦回家。” 趙常姐這時也不撕打了。她起身也要跟隨兒子回家。 “王趙氏,你就這樣走了嗎?”潘小安呵問。 “大人,饒過我吧。我以後再也不敢了。” “劉師爺,憑白誣告,不守婦道,依律何判?” “回大人。所告若有實據,當有獎賞。若是無憑無據,掌嘴三十。破壞綱常,依律流放。” 早有捕快拿出掌嘴令牌,怒目而視。 王趙氏被嚇到嚎啕大哭。 王大郎趕忙幫助求情道:“大人,小人願意代母受過。” 潘小安點點頭,“你倒是有幾分孝心。也罷,且把她的懲罰先行記錄在案,若是再有苛待兒媳之舉,一併責罰。” “胡屠戶品行不端,罰銀二兩。枷鎖示眾三天。” 潘小安接連又審了幾個案子,都是一些家庭糾紛,雞毛蒜皮的小事。 便是這點小事,就被投入牢中,何其冤也! “帶女監。” 兩個胖女監被帶了上來。她們跪在堂下,不敢聲張。 “劉師爺,宣讀一下她們的罪狀!” 劉師爺站起來,清清嗓子,抑揚頓挫的讀起來: 一:濫用私刑,苛責犯人。 二:藉機索賄,手段歹毒。 三:目無法紀,肆意妄為… 兩個女監聽的冷汗直冒,渾身顫抖。 “來人,把她二人帶下去,重重責打三十大板。枷鎖發配滄州,刑期十年。” “啊!兩個女監嚇的都昏了過去。” “爾等替天子牧民,是讓你們善待百姓。嚴以待己,寬以待人。 你們卻倒行逆施,行狂狷悖論之事。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如此,潘小安在鳳凰碼頭一連審理五天。清理淤積案件一百三十餘起。 其中涉及打架鬥毆,相互誣告,爭奪田壟,金錢借貸,人口販賣等等案件。 很多民事糾紛,潘小安便只罰沒錢財,當堂釋放。 而涉及刑事案件,便依照宋律給予適當懲罰。 而那十幾名牢差,除一二名恪守本分的,其餘皆被判處流放之刑。 並且罰沒他們的家產,賠償受害人。 “本縣每日坐堂一個時辰,但有糾紛難解之事,不用訴狀,可直接來縣衙陳述。 衙門口只設兵丁兩人,代為指路引領。不得干預百姓進入。” 潘小安命劉師爺寫下告示,各個村莊去宣傳張貼。 如此這般,訴訟的事情頭幾天多了一些,慢慢的逐漸減少。 郡內風氣隨之改變。 臨城通判秦波,正在會見趙府管家趙高。 “你是說春月雅居,已經被潘知縣全部查封?” 秦波三十多歲,白面無鬚,滿面笑容。 “正是。不但查封了春月雅居,還把趙銀英等人全部抓了起來。” “哦?可曾搜出來什麼?” 趙高嘆了一口氣,“都搜出來了!” “一群廢物!”秦通判怒罵道。 “潘知縣那邊,還有什麼動靜?” 趙高回答道:“他一直在鳳凰碼頭審理牢獄積案。聲勢造的很大。 “可曾審理春月雅居眾人?”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