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各取所需利非金(下)(第2/3 頁)
頭同意。
墨子看了適一眼,適起身行禮後道:“昔日越王授子墨子五百里之地,先生卻因為越王不能行義而拒絕。如今先生仍舊不接受封地,因為封地的俸祿是歸於先生的,這是將先生的大義出賣。我的辦法,既能不售先生之義,又能保全賦稅。先生難以決斷,所以請司城定奪。”
司城皇微微點頭,心下也沒有敢小看適。
這人雖然此時名聲不顯,但司城皇相信以墨家之人才濟濟,若沒幾分本事又怎麼能跟隨墨子前來?那市賈豚名聲早顯,這人能與之同行,不可小覷。
適的理由早已想好,但今日聽了司城皇要穀米的理由,便又多出一條。
“我自幼隨異人學稼穡之事,自認有些手段。所以可以包一地之稅,而讓民用也足。此手段大有裨益,若司城與君上能答應先生的行義之道,我便推行全國;若司城與君上不能答應,我便只好包其一地,不減賦稅而足民用。”
他稍微解釋了一下包稅的意思,司城皇便明白過來。
此時沒有這樣的事,但有差不多的事,比如一些大的商人會承包銅礦錫礦,每年上繳十分之三五的利。
但是徵稅權和土地這樣的事,還真沒有過。
貴族的封地與之不同,貴族封地的賦稅是交給貴族自己的,而不是上繳的。哪怕後世趙之平原君這樣的人物,在趙國改革後稅吏去他的封地收稅他都不同意,可想而知現在的貴族封地是一種什麼狀況。
這不是要封地,而是要免費做個稅吏。
若換了別人,司城皇定然要考慮許多,但這件事竟然是墨子提出的,以墨子幾十年行義的名聲,司城皇根本不疑有他。
在司城皇看來,如果真有人說:墨翟你自殺吧,你自殺了天下就太平了……若是他能提供足夠的證據,墨翟和一眾弟子絕對會毫不猶豫地抹脖子。
這是墨子行義五十年的信譽,無人可以撼動。
適的理由也的確很充分,既然這些穀米是他帶來的,那麼他或許真有增產的稼穡之法。
至於適說的行義什麼的事,司城皇顯然也明白是什麼意思,無非就是說:這辦法推行全國,但是稅賦不增,否則就不會這麼做。
在司城皇看來,這些人無非是要徵稅權、土地分配權而非所有權、田正管理權和幫助他行使收租稅的權力。
而軍權、土地所有權這些人根本沒有興趣,只是想要在保持稅賦不變的前提下提升民之富庶。
墨者的信譽是絕對信得過的,而這種事在司城皇看來只有好處絕無壞處:土地所有權掌握在自己手中,自己隨時可以收回,到時候那些增產後的土地豈不還是自己的?
宋國與變法後的秦國截然不同,根本沒有足夠的基層官吏,鄉村自治程度很高,收稅本身就是一件難事。
聽適解釋了一番後,他面露喜色,說道:“墨翟先生的弟子之才,我是相信的。既是這樣,有何不可?只是……要在哪裡呢?”
適躬身道:“沛。沛乃小邑,東靠虎狼之越,又近費、薛,此地荒蕪,逃亡眾多。我聽司城說三晉勢大,心想這三晉若強,未必不如楚貪,將來若有一日三晉南下,宋人也可遷徙沛與彭城,以為抵抗。”
“司城可清點沛地之賦,定出數額,我墨者便包十年,每年足額供給。十年後若此法達成,也可再議賦稅之額。”
這聽起來其實就是後世縣令做的事,郡縣制的出現還早,楚國的縣乃是半世襲的自治加封地軍事縣,和適說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這種事放在後世就是個縣令的尋常工作,但在此時的宋國這算是石破天驚。
沒有貴族會做這種事,國君也沒有足夠的力量收拾貴族,同時也沒有足夠的官吏去這樣管理。
司城皇還不是國君,而且行為向來與墨子不合,他招攬不到墨者。
這年月,有能力的都不會想著去做縣令,而是會想著去做有封地的貴族。在司城皇看來,也只有墨者這樣的傻子才會做這樣的事。
司城皇明白,有百利而無一害。
沛不過小邑,又要防止越人襲擾,又要收攏逃亡之民,本就難以管理。若是這群墨者能管好那裡,那就再好不過,若是將來經營得好,正好可以作為自己的封地。
況且,司城皇的野心是五代之內奪宋,學那田趙韓魏,宋國若能得治、而且是以他的名義管轄下得治,對他而言也是好事。
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他的封地多在陶邑,要是有這麼一群墨者幫著管理,那就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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