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第四章 契約之始(修) 和貓妖的約定……(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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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胥國。
與相鄰的其他幾個國家比,以地大物博而聞名於世,備受他國子民的羨慕。
從地裡種的到天上飛的,應有盡有,土地遼闊,所以很久以前,就有“生在華胥,不知饑饉,時無荒年,謂之天府”的說法。
但也有人用這話來揶揄華胥百姓不知人間疾苦,華胥國人聽了卻不會生氣,只會對說這話的人一仰脖子一叉腰,咱家裡頭就是有糧啊!
華胥國國君魏吳央生性溫良,子民安居樂業,又有相國李佑輔佐國政,所以生活在都城粱京的百姓,都頗以身為華胥子民而自豪。
直到出了那件事——
相國府上百口人,一夜之間被屠殺殆盡。
殺人兇手竟是相國府庶出的二公子。
弒父屠府的惡行,頓時在粱京傳了開來。更何況出事的不是別處,而是身為國君左膀右臂的相國的府邸。
相國府二公子是什麼人?此前居然沒有多少人知道,只知道他自小體弱,是個文弱的少年公子,這樣的人怎麼會做出那樣的事,全城為之譁然。
國君魏吳央震怒,收到訊息的第一時間便下了緝拿令。
輔佐大臣出了事,可不僅僅是兇案,還可能引起朝廷動盪,魏吳央匆匆召叢集臣商議,背後是否有其他隱情。
就在這當口,身為被緝拿的要犯,李南落卻根本來不及去想那麼多。
那一夜月明如晝,將黑夜照的雪亮,亮的猶如身後追擊他的刀光。
李南落被護衛架著,連拖帶跑,才勉強跟得上,城門已關,他們只能往偏僻小道走,儘可能的躲開人群。
那一日是他的生辰。府內掛燈結綵,說要慶賀他過了志學之年。
旁人到了十五就開始學習各種大藝,他晚了一年,到了十六歲,身體狀態愈加平穩,總算不時常病倒了,才終於得到允許。
身為相國府庶出的二公子,李南落從未覺得有絲毫的委屈。與兄長李況相比,除了因為他體弱,父兄讓他儘量少出門以外,吃穿用度從未有缺。
他自出生以來,沒有遇到過值得他費心的事,而就在須臾之間,他的世界整個天翻地覆,四分五裂。
充滿驚嚇與恐懼的叫聲撕破平靜的長夜,李南落全然不記得是怎麼被護衛帶出府的,“相爺被人暗殺,相國府大亂,少爺,大少爺要我務必保你周全。”他只記得護衛這麼說。
“你叫什麼?”
“屬下殷遲。隸屬影子衛。”
“影子衛?”傳說中的暗衛,是貼身保護府內重要人物的,大哥怎會在這等時候,讓影子來保護自己?他又知不知道,做下這一切的是妖,不是自己?!
李南落呼吸急促,突然站定,“他們呢?!我爹他們呢!”
護衛殷遲搖了搖頭,在他意圖折返的時候一把攔住了他,“少爺,晚了。回去只會被當做兇手拿下。”
李南落失魂落魄的站在原地,腦中一片空白。
這好像是一場夢,一場詭異的噩夢。
高山,樹林,白晝,李南落不斷跑著。
沒有騎馬,怕馬蹄聲在黑夜裡太明顯,便只能用兩條腿來走。
心跳聲震耳欲聾,腳上早已失去感覺,也只能不斷的跑,聽見自己急促的呼吸,周圍的樹枝像一個個奔跑襲來的妖物,來不及看清樣子,在臉上身上抽打出火辣辣的印記。
他從貴公子,成為了一個叫花子。
是為了掩人耳目,也是迫不得已,殷遲雖然帶了財物,卻不敢在外頭使用大錢以免引人注意被人懷疑,李南落出門之時外衣都沒來得披上一件。
只有一本族譜,那是逃離之前殷遲塞在他懷裡的。
“這是相爺最後捏在手裡的東西。”
泛黃的書頁上,有半本浸滿了血跡,字跡斑駁,他捧著這本族譜,望著沉沉的黑夜,眼神裡什麼都沒有。
殷遲嘆了口氣,不知如何寬慰,“當務之急,我們先離開粱京,這裡是都城,戒備森嚴,先找個安全的地方,等少爺你養好了傷,我們再從長計議吧。”
自此,李南落開始了逃亡之路,城門走不通,那就從荒僻之處走,穿小道翻高山,總能走出去。
一路上,他逼殷遲教他用刀,用劍,但凡能用來作為武器的,他都逼著自己去學,不求傷人,只求保命。
只要有百姓之處,就有報官緝拿他的人,有人煙,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