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低到塵埃裡(第1/3 頁)
胳膊發麻發疼,上了些虎皮膏之後,才好轉了幾分。
狠狠瞪了大魔頭一眼,駕著輕功回了喬家大院,完全無視鬧市當中百姓們像看天外飛仙一般的眼神,更是將大魔頭全然拋在身後。
非我使小性子,實乃大魔頭深深傷害了我。
他所傷害的,並非是我的心靈,而是我的身體,而是我的胳膊和肩肘。
虎皮膏是什麼東西?虎皮膏可是跌打損傷、居家旅行的必備良藥,通常情形之下。上了虎皮膏之後,不到半盞茶的功夫,傷勢便能大大好轉。
然而,大魔頭可是秦廣王,可是那個掌管凡人生死的秦廣王,我沒死,能活下來,已經實屬奇蹟,即便有虎皮膏在手,估計這隻胳膊幾日之內是使不上重力了。
不抹虎皮膏還好,抹了之後,右胳膊就像蟲蟻在嗜咬一般,搔癢無比,奇痛難耐,讓我情不自禁聯想到他當初把我拍了一掌之後痛不欲生的那半年時光。
一想到那段折磨人的歲月,再看到大魔頭這張臉,我是連一眨眼的功夫都不願意和他再待在一起。
沿途當中,從未回頭看一眼,更是卯足了勁,可謂是用盡了身上所有力氣,使勁了十分的輕功,速度之快,令我自個都覺得咂舌。
一盞茶的功夫之後,大魔頭也回來了。
當時,我正在二師兄的房中詢問大魔頭的病情,瞧見他進門,立即閉口裝作啞巴,眼神也轉向了窗外。
餘光瞥見大魔頭徑直走到我的身前,俯下身來,緩然說道:“搭吧,你想搭多久就搭多久,以後任由你搭,是我錯了,以後再也不會了。”
如此的道歉方式,我是該覺得清新脫俗呢?還是該覺得令人髮指呢?
看著大魔頭如此卑躬屈膝的模樣,再聯想到他秦廣王的身份,著實有種嚴重的穿越感和違和感。
一個男人,能在一個女人面前將姿態低到如斯程度來,這能說明什麼,只能說明兩種可能。
第一種可能,這個女子,在這個男人心目中的地位極為重要。
第二種可能,這個男人在這個女人面前演戲,並且,這個男人演戲的精湛,已經達到出神莫化的程度。
據我對秦廣王長達十幾年的瞭解,他可絕跡不是一個會演戲的人,換而言之,他沒有必要去巴結任何人,去奉承任何人,去看任何人的眼色行事。
秦廣王與公子刑天一般,從來只有別人在他們倆面前裝孫子裝烏龜王八蛋的份,而他們,不是人,是神,還是大神。
這就意味著,第一種的可能性極大,或者說,我在大魔頭心目中的地位,或許已然超出了自己的想象。
這不單單只是救命之恩,明顯有其他的情愫。
十年前,當時的我,估計到死都不會想到自己的大仇人秦廣王會對我產生男女之情,會對我動心。
十年前,當時的我,容顏傾城,舉世無雙,可並沒有得到秦廣王的任何垂愛,反倒還捱了他一掌,差點命喪黃泉。
十年後的我,姿容雖美麗,可並非傾國傾城,然而,死神一般的秦廣王,卻在我的面前低到塵埃裡。
愛上老妖精之後,我明白的是,再高傲再自信的人,在愛的面前,會甘願放下所有的自尊,會變得患得患失,失去自己。
自從發覺秦廣王和公子刑天俱都對我有了愛慕之情以後,我明白的是,再冷血再無情的人,在愛的面前,他也終究是一個凡夫俗子。
然而,神他終究還是神,他們的身上,仍是流淌著神的血液,因而,他們表達愛的方式,自然和普通的凡夫俗子不同。
大魔頭在我面前,從未說過半個喜歡的字眼,他所做的最多的,是默默陪伴和救我。
公子刑天在我面前,也是從未說過半個喜歡的字眼,他所做的最多的,是殺人,是殺掉那些曾經傷害過我的人。
或許,他們壓根不知曉愛的方式該是如何,但他們,卻在用自己的方式去表達。
不止他們,興許我自己也是不知曉愛的方式和真諦,若不如此,榮華為何會莫名其妙離開我呢?
這個世間,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任何事情,都是有原因的。
種什麼樣的因,便會結什麼樣的果。
我不信佛,但極為喜歡佛家的有些思想。
從這個角度來說,榮華之所以會拋棄我,之所以會一年多都不肯出現,之所以出現之後對我避而不見,絕跡不是空穴來風,而是有某種特定的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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