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報仇(第1/3 頁)
若說朱佑樘與公孫狗賊,是新仇舊恨不斷累加,那他與榮華,更是如斯。
難怪,那日提說到公子刑天,這點天燈回答“死不了”的時候,眸子裡的神色,陰霾地能嚇死人。
公孫狗賊與他而言,雖是極為強勁的對手,但與榮華相較比之,實乃小巫見大巫。
公孫狗賊若想謀反,只能改朝換代,屆時,絕跡會有一些所謂的保皇黨,所謂的保守黨跳出來反對,大明朝的那些王爺們,更是不會錯過那個大好時機。
榮華不同,務需改朝換代,只因他就是朱氏王朝的其中一員。
當今皇帝老兒,由於對萬貞兒極度寵愛,乃至於在朝堂之上,寵幸奸佞小人,禍害百姓,草菅人命,使得數以萬萬名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當中。
若詳屬罪責,別說是十大罪狀,百大罪狀亦能列得出來。
昔年,成祖朱棣造反之時,給出的藉口與理由是“清君側”,是“靖難”,可憐建文帝,愛民如子的一位好皇帝,白白被奪去了江山,並且,自個也命喪火海。
朱棣雖則出師有名,但顯然名不正言不順,在這種情形只下,他的起事,都能成功。
如此一推敲,榮華若是謀反,那成功的機率,更高。
再者,朱棣搶的,可是他侄兒朱允炆的江山,而榮華與朱佑樘之間的關係,恰恰正是叔侄。
有朱棣這個成功的先例在此放著,朱佑樘豈能不提心吊膽,豈能不對榮華忌諱莫深?
說地直白一些,榮華不止對朱佑樘的江山造成了莫大的威脅,更是搶了他看上的女人。
說地更直白一些,榮華就是朱佑樘心頭的一根刺,如鯁在喉,刺得他寢食難安,痛苦萬分。
將心比心,倘若我是朱佑樘,亦會將榮華當眼中釘、肉中刺一般對待,更何況,朱佑樘並非常人。
朱佑樘打從在孃胎當中,小命就一直懸在他孃的褲腰帶上,出生之後,更是歷經了數以不計的磨難。
在艱難的環境下長大的孩子,他的危機意識和憂患意識,會比常人高出百倍千倍。
據聞,他那生母紀氏,發覺自己懷了龍種之後,怕遭到萬貞兒的毒害,用三尺白綾纏身,再加上一些宮女、太監的掩護,最終,沒有被萬貞兒給發覺,並且,順利誕下了皇子。
前四五個月還好,九個月的時候,若想神不知鬼不覺,若想不被萬貞兒給發覺,即便再保持體型,可肚子那塊終是硬傷,斷然也是瞞不住的。想來,紀氏那時,還不曉得在自己肚子上動了什麼樣的手腳。
如此看來,朱佑樘沒有被那白綾給纏死,沒有在孃胎當中就夭折,那絕跡是前世上輩子的大造化。
出了孃胎之後,為了躲避萬貞兒的追殺,朱佑樘可謂是亡命天涯,將大明的每一寸領土都跑了個遍。
不是一日兩日在擔驚受怕中度過,而是十數年,而是近二十年,俱都在擔驚受怕中度過,無一日的例外。
朱佑樘這一生,這短短二十年,遭遇了多少了逆境,遭遇了多少磨難,遭遇了多少次死裡逃生。
成功活了下來,並且比誰都成長地出眾,這般神奇的故事,只有在戲文裡才會有,在現實生活中,從未想過會真實上演。
扯地遠麼?並不遠,說這麼多,無非是想證明,一個經歷了重重艱難險阻之人,在他的字典裡,是不會有坐以待斃,不會有認輸和投降這樣的字眼,相反,他會主動出擊,會主動將一切危險份子扼殺在萌芽狀態。
簡而言之,概括起來,朱佑樘絕跡不會放過每一個殺榮華的機會。
公子刑天來到京城之後,想來,朱佑樘往桃花塢裡,還不曉得派了幾波殺手。
由此看來,原是我當真自做多情了,中了七里香的暗算之後,朱佑樘身邊的暗衛,之所以會把我給帶回去,並非是追蹤我,而是實屬巧合之作。
朱佑樘那時,或許壓根就不知曉我會前往桃花塢,只是拍了暗衛前去刺殺公子刑天,結果,恰逢趕上公子刑天不在,撲了個空而已,後來,見著我正好倒在地上,便順道將我帶了回去。
抑或者,公子刑天當時的不在,恰恰證明了,是有殺手來襲,公子刑天和那群殺手在桃花塢附近交戰。
那日,朱佑樘出現在桃花塢附近,亦非巧合,而是刻意,但並非是因為我的關係,而是因為公子刑天的關係。
如此重要之人,即便是死去,朱佑樘定然也要親眼看到對方的屍身,驗明正身之後,才能徹底放下心來。
結果是,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