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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著:“我的錢,我的手機呢?”
葉桑看戲般地望著我,一副事不關己,己不勞心地旁觀者模樣。
就在我幾乎快哭得時候,葉桑才說:“八成是遇到小偷了!”
我帶著哭腔說:“怎麼會呢,在我身上偷東西,我應該有反應啊!”
葉桑冷笑:“讓你發覺,那還是小偷嗎?409路公交車人滿為患,也是小偷的常客,你豬腦子嗎?這麼不小心!”
居然罵我豬腦子?丟東西的人是我,受害者也是我,我又沒丟他的東西,他憑什麼指責我?
葉桑走上前,問道:“你身上一分錢也沒有了?”
我搖搖頭,然後說:“我要去報警,讓小偷把手機和錢還給我!”
葉桑像是聽到全世界最大的笑話般,捧腹大笑。
“……”我實在不明白,這有什麼好笑的。
過了一會,葉桑說:“你是不是沒見過世面,沒被偷過啊?這個年頭掉手機就是家常便飯,多數是不了了之的,你別指望警察會追根究底,就算他們有那個心,也不知道從何著手去查!如果你想和警察叔叔聊聊天,話話家常可以選擇報警!”
我訥訥道:“那我怎麼回去?我報警讓他們送我回學校可以吧?”
葉桑思索了半晌,說:“我送你回去!”
“你?”我反射性地仰望葉桑,我們非親非故,認識的時間也不長,他怎麼這麼好心送我回去?
古語有云: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
葉桑就像一個能看透別人心思的蛔蟲,見到我有所猶豫,他旋即說道:“別以為我另有所圖,看在大家也算半個同事的份上,幫你一把,不過有代價的!”
“什麼代價?”
葉桑正兒八經地盯著我說:“暑假的時候,我送給你的名片,還在嗎?可不可以還給我?我想按照上面的模式影印幾張!”
葉桑的一席話,聽得我瞠目結舌。
他還惦記著那張名片?那天我回家之後直接丟進馬桶,然後隨著清水進入了下水道……
我結結巴巴地說:“這個……這個……”
“難道你弄丟了?”葉桑一臉地失望。
我無語。
葉桑嘆息,然後轉身就走:“窮小子我要走啦!”
他要是走了,我怎麼回學校?
雖然我從小被教育說謊不是好孩子,但是人在屋簷下哪能不低頭?
偶爾地變通,是為了以後會更好,再說了,我這個謊對社會也構不成威脅,對吧?
這時,我似乎聽到上帝對我說:孩子,你沒有錯!撒撒小慌吧,我不會責怪你!
既然主都煽動我撒謊了,那我也不會虛情假意地推諉。於是我面不改色地說:“當然還在,只不過我忘了放在哪裡了,等我回學校找找看!”
葉桑迅速轉身,拉著我在路上攔住一輛計程車,將我送到了D大。
臨走前,葉桑說:“茉莉花,明天見!記得帶上我的名片!”
我訕訕地笑,然後訕訕地想:見鬼去吧你!永不相見!
然後疲憊地返回寢室,盤算自己還有多少錢,要買什麼型別的手機。
晚上睡覺的時候,我的心還在隱隱作痛難以入眠,為了不讓自己水靈的大眼成為熊貓眼,我又阿Q起來:說不定偷我東西的賊是神偷,人家出手那可不是說出手就出手,而是看對方夠不夠有錢,夠不夠前途無量,夠不夠美麗大方溫柔如水,一般的阿貓阿狗,他們還嗤之以鼻呢!我這被偷,還是榮耀啊!
這麼一想,我心裡就舒坦多了,然後迅速進入夢鄉。
第二天,我打了個電話給報社總部,辭去了這份實習工作,重新找了一份推銷木糖醇的兼職工作,這份工作是按日結,每天四十五塊錢,工作八小時!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國家規定,大學生兼職,用人單位必需給最低每小時工資八塊錢,也就是說,我工作八個小時,日工資最低六十四塊錢。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用人單位就把價錢壓低,你不願意做,還有其他的大學生前仆後繼。有人痛心疾首地指責大學生甘於認命,活生生的被人壓榨,也無動於衷。
可是,真當我們不肯屈從這種壓榨,去往高層走,要求高薪的時候,還有一個論調壓在頭頂:高不成低不就,是現在大學生難就業的主要原因之一,他們好高騖遠不懂腳踏實地。
事物是矛盾的,我們就在這樣矛盾的環境下一路走來。書包 網 。 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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