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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個宅男,但他並不是一個每天上網的宅男,他有著自己的興趣愛好。他不愛上網,不愛打遊戲,不愛聊天,也不喜歡上論壇吹牛。他只有一個愛好,在旁人眼中,似乎是“微雕”。
他叫許默。
他的父母在他18歲的時候去世了,車禍。從那以後,他就將自己關在房間裡,每月一次上街買生活必需品,除了吃飯睡覺,其他的大部分時間,都投入在“微雕”裡。
他有錢,是他父母留下的鉅額遺產。他用這些錢買了很多東西,比如機床,比如刻刀等等。他花費了很大的力氣,打造了一個巨大的地下“微型城市”。
說是城市,還不如稱之為“建築”。這個“建築”像是一朵巨大的花,在中央管理系統的控制下,可以將“花瓣”收攏或者展開——這個“中央管理系統”是一個微型的超級計算機,也是他製作的。
他不是個天才,但比天才更可怕。因為他有著兩次的生命旅程。
上一世他活了六萬八千九百二十三歲。之所以記得那麼清楚,是因為那時候,他是機械人。人類是一種可怕的生物,他們創造了他,是他們的上帝。他們盡心盡力地伺候著人類上帝,卻因為機械稍微地老化,就被他們扔進了熔化爐。
在人類的眼裡,他是有罪的。因為他違反了機械人三大定律,殺了三個人,逃出了“機械墓地”。但是他最終還是活了下去——後來他明白了,他是世界上唯一的智慧機械人,唯一由普通機械進化出來的智慧機械人……
即使有著機械人精確的記憶,但他依然不清楚自己什麼時候擁有了智慧——或者稱之為“靈魂”。也許……是因為那個女孩子吧……
記憶如同電影一般,在他的腦中閃爍。那時候,他還沒有鋼鐵的身軀,一根根竹子,支撐起那用膝上型電腦改造而成的大腦核心,在他的“眼睛”(攝像頭),他看到了那女孩子歡呼的笑顏……
她才是真正的天才!
她叫他阿默,因為他不會說話——揚聲系統怎麼弄都弄不好。她是唯一一個將他當成朋友的人類,她告訴他什麼叫友情,什麼叫愛情……
到後來,他才漸漸地明白了那些所謂的友情和愛情,只不過是女孩子年少的憧憬和幻想。她從來沒出過門,似乎是生病了,時不時地就發燒,無聊的時候就看動漫——這就是她愛情和友情的想畫素材。
不過最初,他也是信以為真的。也許就是從那個時候,他漸漸地有了自己的靈魂。女孩子的想象力和感情,如同油墨般,在他心靈的白紙上潑灑,塗抹出一個斑斕的世界……
不多時,女孩子家來了很多人,他們抓走了女孩子和她的父母,而他,則被扔進了被稱為“鋼鐵廠”的機械墓地……
當他逃出來的時候,大災變降臨了……
人類變小……很小,1。7米變成了1。7厘米。
第二天,他看見了一群螞蟻正拖著一個人頭。人頭的頭髮散亂,嘴巴微張,臉頰上滿是鮮血,眼睛整個大大的,望著天空,望著……他……
那是他最後一次看見她。
後來就是流浪,每到過一個地方,他都刻意收集一些機械手臂,以完善自己的身體;他閱讀了人類的所有著作,所有資料;他甚至繼承了人類的文明……
以此同時,他看著微人文明的逐步發展,走出了一條與人類文明完全不同的道路……這對於他來說是個壞事,因為沒有材料,他漸漸地無法修補自己的身軀,直到消亡。
然而事情卻出乎了他的預料,當他的意識再次清晰的時候,他居然成為了一個胎兒,一個人類的胎兒!
穿越?還是重生?都不是?只是一個胎兒的夢?
不然,機械人再怎麼樣,也不會變成人類的胎兒吧?
他在疑惑中出生,沒有啼哭,他睜不開眼,只是聽到一些人聲,大抵就是嬰兒不哭很危險可能有羊水殘留之類,然後被捱打,雖然很痛但依然不哭……
“醫生說嬰兒很正常,就是想不明白他為什麼不哭,也不怕疼……”
“小傢伙真倔強。”然後他就聽到了一個男聲:“不哭不鬧很省心,就叫‘許默’吧。”
他喜歡這個名字。這個名字,繼承了他的前世,以及那個女孩子的情感……
兩歲的時候,許默管那個男人叫“爸爸”,叫那個女人“媽媽”,但很少有小孩子的情緒,甚至很長時間都是面無表情。男人買了很多玩具,他都不感興趣,直到他和男人去了他們家的工廠,他就喜歡上了那個大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