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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是這樣嗎?”
高經理的話句句都說到了單思華的心坎上,不由得他不重新另作打算。原本以為這事就這樣過去,而後自己私下去暗訪。
但在聽了高經理的這番話後,單思華決定,把事情的真相說出來。就算是為了要教官對高經理的託付,自己也沒理由再隱瞞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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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姑娘不簡單
ps:各位熱心的讀者大大,你們好!這是正常更新,晚上九點還有一更。請大家觀注內容簡介下面的更新說明。希望大大們多多投票支援本作品,支援田海橙的寫作。謝謝大家!《》《》《》稍微想了想,單思華便將如何用棍棒把三人嚇跑的經過又重複了一遍,只是隱去了自己送女孩回家那一段。因為他覺得,回家那段似乎和這事不沾邊。
但單思華做夢也沒想到,正是因為他將女孩送回家才引來這場追打。
聽完單思華的補充後,高經理眯起眼緩緩說道:“思華,你曉得我也是從裡面出來的,但有些東西你要搞清楚,叫做閒事少管,走路伸展。以後像這種事瞠隻眼,閉隻眼也就過去了,不要往自己身上攬。”
頓了頓,高經理又接道:“告訴你吧,想整你的是鎮中學那幫讀初中的娃。估計是放寒假了沒事幹,才想著出來找樂。這個也不算啥事,說清楚就行了。”
不算啥?大冬天的跳進長江裡,差點沒把人給凍僵。這還不算啥?
這句話單思華只敢在心裡念念,嘴上卻說:“高經理。謝謝你幫我撐腰。”
“給你說了,這不算個啥。要謝等以後有時間去謝要建平吧。”高經理打著哈哈,心滿意足地離開了碎石場。
整個下午,單思華就躺在床上想著昨晚的事,越想越覺得哪裡不對勁。
要說自己放跑了他們什麼債主,可自己過去的時候,那男的就已經不見了,咋會說是自己給他放跑的?
而在沙堆旁,雙方都沒有受損失,他們犯得著糾集那幫初中娃來追砍自己嗎?
最大的疑惑還是那個姓要的女孩。看她的樣子也不過十四、五歲,咋就敢在夜晚和男的單獨跑到這黑黢黢的長江邊上來談情說愛?
還有,她和要教官長得有些神似,到底是要教官的啥親戚?或者本來就是要教官的女兒?
本來單思華準備問問高經理以求得證實,想了想還是忍了。他明白,這高經理並不是真對自己好,收留自己也是礙於要教官的面子,今天中午能做到這樣已經不錯了,憑什麼一定要幫自己強出頭去得罪那些初中娃?
說到底,高經理是做買賣的,當然得講究和氣生財。雖然他也混過,但那畢竟已成為過去。
本來還以為這夥人會和楊二有關聯,但聽高經理說他們是初中的學生後,單思華便打消了這個想法。
以楊二的性格,怎麼可能和這幫讀初中的學生娃扯上關係。
正如高經理所說,他也是混的。有了他出面,那幫學生娃自然不敢再到碎石場來找單思華的麻煩。
雖然麻煩是沒有了,但那個姓要的女孩卻隱隱牽動著單思華的心。
好奇是人類的天性,更何況這些問題和要教官息息相關。而且他始終覺得,事情沒那麼簡單。所以,單思華決心要把問題弄個水落石出。
第二天,單思華趁中午的休息時間,悄悄溜到那天夜裡送要夢婷回去的那棟樓房,想找她瞭解些情況。
根據要夢婷前晚在碎石場的介紹,那個她所謂的男朋友應該認識想要非禮她的三個人。
要報跳水之仇,就得從要夢婷的男朋友身上去查那三人的底。
考慮到兩龍鎮是一個小集鎮,很可能到處都有那夥人的眼線,單思華特意換了身不扎眼的衣服,並在工具房挑選了一根趁手的鐵棍藏在身上,以防不測。
等到了樓下,單思華暗自好笑,這都怎麼了,搞得和地下工作者似的神秘。好象拍電影一樣。
樓倒是找到了,可要夢婷住幾層呢?
前天晚上只是送她到樓下,卻沒問她住幾樓。
正在單思華無計可施的時候,一個老太婆提了一袋菜出現在樓梯口。
單思華靈機一動,上前接過塑膠袋,笑著問了句:“婆婆,請問要家住在幾樓?”
婆婆看了看單思華不像是壞人,才接道:“你跟我來吧,要家在我家對面。”
單思華聞言大喜過望,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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