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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著名性學專家金賽博士,再一九四八年將同性戀定義為「一個和自己同樣性別的伴侶有過肉體接觸,並達到性高潮的人」。他把性行為的實際發生列為必然因素,制訂了一套分類法,即將一個人從異性戀行為到同性戀行為按照0至六共分成七個等級:0是絕對異性戀,六是絕對同性戀,其餘則為漸層分佈。金賽博士認為除了0級,任何人或多或少都是同性戀者。這項「行為說」,多年來一直是社會大眾對同性戀瞭解的基礎。但是近年來這套「行為決定論」頗受到其他專家質疑,美國康乃爾大學醫學專科大學的精神病學教授艾瑟(Richard Isay),著作一本『身為同性戀』,提出反駁:有些人可能礙於社會及家庭壓力、內在心理衝突等因素,而不敢或選擇不與同性發生性行為,卻抑制不住對同性的性幻想,單方浸淫在興奮狀態中,而這種人照金賽博士的分類,就成了「漏網之魚」。另外,青春期之前偶發的同性戀式性行為,基於玩鬧和好奇的成分較多,也不能涵蓋在同性戀的範疇中。
另有一派較嚴格的說法,必須在性偏好習慣、情感投射、社群歸屬方面,都以同性為物件才算是同性戀者。因此有人懷疑是否應把「情境性」的同性戀,如住校生、修道院、監獄、軍隊、水手等特殊處境下,因缺乏異性而發生的同性戀洩慾行為,劃歸為同性戀?」
「青春期之前偶發的同性戀式性行為,基於玩鬧和好奇的成分較多,也不能涵蓋在同性戀的範疇中……」段鬱婷視線停留在網頁上字裡行間,眉頭越陷越深。
「玩鬧,好奇……」驀然的,一個聲音將她心裡的話呈現出來。
「赫!」段鬱婷慌亂的將網頁關掉,迅速的拉開椅子,看見周宜倩正在看那裡用玩味的眼神看她。
「做,做什麼妳?」段鬱婷別過臉,有一種被抓包的感覺,僵硬的問道
「沒有啊!我只是想過來跟妳打聲招呼。」周宜倩輕鬆自在的回答。
「是嗎?隨便妳!」段鬱婷合上椅子,轉身準備離去,但周宜倩卻在這個時候拉住了她的衣袖。
段鬱婷停下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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