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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來這許多的錢供他到深圳一帶行樂?答案也是清楚的:有人給他錢,為他付賬。據陳健康自己的說法,確有媒體付給他報酬,要他做出那些事情讓他們拍攝。如果屬實,那就是媒體本身在製造新聞、導演新聞了。他們的行為不單敗壞了新聞的專業道德,而且在愚弄香港觀眾和讀者。花錢收買獨家新聞的事情,香港以前也有,但像這次花錢製造如此噁心的東西,在香港主流媒體中可能還是首創。這種手法和陳健康的行為相比,究竟哪一個更加不知羞恥,我實在分辨不出來。我也搞不明白,那幾家媒體的主持者中,不乏有學識、有經驗的資深專業人士,有的名氣還很不小,為何會讓這樣的事情發生,而且全無羞愧之意?當然,他們也可以像陳健康那樣把責任一推了之:都是媒體市場競爭壓力所致。競爭無非是為了賺錢,為了銷路,為了收視率,只要能勝過對手,什麼手段都是合理的。他們報道社會新聞是如此,對政治新聞也常常作煽情式的處理。如果這樣的媒體不只是為了賺錢而製造新聞,而且還帶有一定的政治傾向,或是為了某種特殊的利益,那他們對社會的危害就不知比“陳健康新聞作假事件”要大多少倍了。
世風日下香港人格分裂
1999年3月
政治人物與歡場女子有染,被媒體披露,且有照片為證,於是輿論大譁,政治人物不得不低頭,黯然下臺……這一類大大小小的事情在世界各地多有發生,並不新鮮,有趣的是竟會出現在香港。事緣三月二十日,一群香港臨時區域市政局議員到廣東省番禺比足球,其中數位晚上進了一家有“三陪女郎”的卡拉OK消遣,被香港媒體拍下照片登在雜誌封面,並指他們涉及“不道德交易”。兩名議員隨即發表宣告承認自己“有不適當的行為,為此深感懊悔”,除向選民鄭重道歉,還辭去黨內一切職務。媒體當然不會就此罷休,窮追猛打之餘少不了義正辭嚴地聲討譴責,還有社團領袖、大學學者出來說甚麼“破壞選民對他們的信任”,損害社會”,等等。但在冷眼旁觀者看來,這件事情還有更加有趣的地方。不妨翻開幾份銷量最大的香港報紙:前面的版面一臉正氣地大爆議員“集體尋歡”的醜聞,後面的版面則繪聲繪色地向讀者提供“尋歡指南”,令人懷疑那幾個愚不可及的議員就是按照報上的指南去“尋歡”的。他們當眾出了醜,不是愧對自己的妻子、子女,而是急急忙忙向選民道歉,更是莫名其妙。那些同他們一樣喜歡進出風月場所的“選民”,一定認為:這有什麼了不起?還有那些每天捧著報紙“鹹溼版”(色情版)看得津津有味的“選民”,說不定還想請他們寫專欄介紹經驗。對這樣的“選民”,道歉不是多餘的嗎?世界上可能只有香港的“主流”報紙闢有色情專版,每天有數百萬香港男女老少為它們捧場。既然如此,有多少香港人會真正認為“北上尋歡”道德有虧呢?近日有個不明世情的書生寫文章痛斥新報紙把黃、賭“推到極限”,被對方輕輕一句“扮清高”就打了回去,還聞到一陣“臭屁”,活該。有一位前立###議員曾公開宣稱“女人都是雞”,今天又有一位頗有聲望的議員認為,人在不開心的時候一是尋花問柳,一是借酒消愁,自古以來”就是如此。他們的智商是高是低,留待公論,但他們至少不像某些媒體那樣“人格分裂”。在一個到處瀰漫淫蕩、低賤氣息的社會里,在一個“大眾傳媒”要靠販賣色情才能生存的文化環境中,卻要求政治人物充當守衛道德殿堂的聖人,不是有點強人所難嗎?不是要他們“扮清高”嗎?美國人就比香港人更加實際,明明知道克林頓“寡人好色”還是兩次把他送進白宮。香港迴歸後,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變成誰都不敢冒犯的“聖牛”,也變成金權勢力在傳播界橫行霸道、某些新聞工作者甘願為虎作倀的遮醜布。在新聞自由標籤之下,那些人每天都心安理得地大量製造傳媒垃圾,這種“人格分裂”是金錢收買良心的結果,是浮士德與魔鬼的“不道德交易”。在道德水平上,他們和那幾個“北上尋歡”的議員其實並無高下。過去,英國人採取“不干涉主義”,任由媒體的風氣一天天糜爛下去。但英國人在香港放縱媒體色情化,是因為香港終究不是他們自己的地方,英倫三島的孩子豈有可能隨處購買色情讀物?現在“港人治港”,特區政府當然不應該再像英國人那樣來對待香港某些媒體的行徑。否則,五十年不變”的結果,香港的社會風氣會變得怎樣,實在不敢想象。
通縮陰影下的超市減價戰
1999年8月
盛暑八月大事不少,臺灣海峽上空的危機烏雲正在迅速增厚,中國對付“###功”、北戴河會議以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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