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怎麼這麼好吃(第2/3 頁)
口的村落,自然環境很優美,島嶼西部有一片古老的樹林,有很多海鳥在這裡棲息。島另一面的大陸海岸,是一片十分美麗的銀色沙灘,那邊的旅遊業從十幾年前就發展得如火如荼,但是這邊島上依舊是與世隔絕的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漁耕生活,因為交通不便利,沒有橋,只能靠渡輪連線島和陸地。直到近些年,當地旅遊局才重視起珠嶼的旅遊開發來,島上人的生活方式才開始有了改變,遊客漸多,商業氣息也越來越濃。
於路是個土生土長的島民,這輩子去過最遠的地方,就是對岸的縣城,島上沒有學校,他曾經每天都要坐渡輪去對面上學,一直上到高中。少年的時候,於路也夢想過有一天,能去外面海闊天空的世界裡遨遊,創辦一份事業。但是他爸的猝然離世震碎了這個夢想。
於路他爸於利生是個想法很活泛的人,跟島上其他本本分分的漁民不一樣,他很早就棄了漁船,跑到對面海灘上去做生意,一開始也是擺攤賣蠔烙、炭燒生蠔這類的小吃。對岸有很多客人,生意非常好,於利生就開起了店,賺了錢,就想把生意做大,還在對岸買了地,蓋了一幢六層樓的房子,準備樓下做餐飲,樓上做賓館。
然而房子剛一落成,還沒來得及裝修,於利生就被淹死了。他家有一條機船,來往於島上和對岸,某天晚上,於利生沒有回家來,第二天,人們在海面上發現了他的船,卻不見他的人影。過了兩天,在另一處海灘邊,人們發現了已經被海水浸泡得浮腫的於利生。法醫鑑定說是醉酒落水溺斃的。
於利生死了,留下一幢剛落成的酒樓,還有近百萬的債務。這債務裡,有買地蓋房子借的錢,也有於利生的賭債。於路他媽不願意承擔債務,帶著兩個小女兒匆匆改嫁到對岸去了,留下他和兩個弟弟以及一堆債務,那一年,於路才17歲,正上高一。
債主來逼債,於路沒有辦法,將還沒裝修好的酒樓給抵押給了債主,店子也盤了出去,但還有幾十萬的大窟窿。於路輟了學,撿起了他爸做蠔烙的鼎鍋,開始對岸海灘邊擺攤賺錢,一邊還債,一邊供養兩個弟弟上學。
於路當時雖然很苦悶,但是並沒有絕望,他想著,等兩個弟弟都長大了,兄弟三人一起還債,不用幾年,這筆債就還完了,那時候他應該也還年輕,青春還沒有完結,他依舊可以去追逐自己的夢想。
家裡出事的時候於林15歲,上初二,於南11歲,上四年級。於林從小就是個不安分的孩子,在於路的強令下勉強讀完了初中,然後就跑到外面去掙大錢了。於路沒有走,一是因為蠔烙攤子的生意還可以,二是因為小弟於南當時還在上學,他得留下來照顧於南。
結果於林這死小子第一回出去,就被傳銷組織給摟進去了,他揹著於路跟人借了十萬的高利貸,夢想著三個月就成為百萬富翁,結果不到三個月,傳銷組織就被端了,組織的老大跑了,錢自然一分也沒撈回來。把於路氣得要死,將於林往死裡揍了一頓,於林咬緊牙關一言不發,在家養好傷後,又跑了,說是要去賺錢還債,不會拖累於路。
然而一年多後,警方通知於路,說他弟弟於林參與制毒被依法刑拘,判處無期徒刑。聽聞訊息的於路如遭晴天霹靂,無論如何也想象不出弟弟會為了錢去做那種傷天害理的事。於路去監獄探視,於林卻避而不見,他滿肚子焦慮和怒火無處發洩,踢得自己腳趾頭鮮血直流,冷靜下來之後,卻開始責怪自己,是不是當初打得他太狠,所以於林才鐵了心要賺錢還債,甚至不惜做違法亂紀的事。
於林入獄幾個月後,一個年輕女孩抱著一個還未斷奶的孩子找上了他們家門,說她是於林的女朋友,兩人未婚先孕,現在於林進去了,不可能能出來,女孩不願意幫他撫養孩子,便將孩子送回於家來,於路要就帶著,不要就把孩子給送人,反正她是不可能會要的。
於路抱著當時只有10個月大的於冰哭笑不得,於林18歲就當爹了,那個女的才17歲就生孩子了,他們這裡是流行早婚早育,但這也未免早得太嚇人了點。扔肯定不能扔,說到底還是於家的血脈,那雙長得像於林的眼睛就是最好的明證。還沒結婚的於路就開始了他的奶爸生涯。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多久,於林的債主也找上門來了。於林這混賬東西,不知道在幹什麼,出去把自己混進去了,債務卻一分沒減。於路真不知道自己當時是怎麼熬過來的,舊債未去,又添新債,還多了個討債鬼,還不出債,被姓黃的一群人揍得苦膽水都吐過,他很多次都想抱著於冰一起從渡輪上跳下去,追隨他爸去了算了,但是看著白白嫩嫩的小於冰,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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