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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種方法,就是過繼給人家當兒子,但是為了功名連祖宗都不認了,十分為人不齒。
最好的一種情況,就是同族出了官員,大家都是一個祖宗,自然沒有罵名。而且王家村讀書的人少,不多不少正好三個……這是很正常的,沒有三代積累是供不起讀書人的,一個村裡三個讀書人,真心不少了。
是以三叔公和王興業商量,要他把三個小子過繼過去,王興業根本無法拒絕,除非他準備跟宗族決裂。是以也沒必要和倆兒子商量了,直接收了三孫子。
‘立信約人王賈,今將自己次子王介情願嗣於同族兄弟王貴為子,恐口無憑,立此為證。永樂十年元月元日,中人王吉昌,保人王吉業。’
‘立信約人王賑,今將自己么子王令情願嗣於同族兄弟王貴為子,恐口無憑,立此為證。永樂十年元月元日,中人王吉昌,保人王吉業。’’
‘立信約人王壩,今將自己三子王金情願嗣於同族兄弟王賢為子,恐口無憑,立此為證。永樂十年元月元日,中人王吉昌,保人王吉業。’’
身為戶房書吏,這樣的文書自然信手拈來,王賢擬好三分文書,又起草了另外三分文契,以避免日後出現繼子爭產:
‘今王介為王賈、王貴兼祧子,若王貴另有所出,則王介不可繼嗣,然亦有奉養兼祧父母之責。中人王吉昌,保人王吉業。’
‘今王令為王賑、王貴兼祧子,若王貴另有所出,則王令不可繼嗣,然亦有奉養兼祧父母之責。中人王吉昌,保人王吉業。’
‘今王金為王壩、王賢兼祧子,若王賢另有所出,則王金不可繼嗣,然亦有奉養兼祧父母之責。中人王吉昌,保人王吉業。’’
當事人在該自己簽名的地方簽上名,在該自己按手印的地方按上手印,剩下的手續等過完年,王賢拿回戶房辦就成了……
但還沒完,這才是上半場——免丁四人之外,還有四石稅呢!
雖然比起達官貴人來不算什麼,但其實四石糧稅真心不少。一個下戶人家,一年交糧不過五斗,王家除了自家之外,還能為七戶人家免掉稅糧。
而且別忘了,一旦不用交稅,附加在稅糧上的各種苛捐雜費,也一併不用繳納!這才是族人熱情到諂媚的真正原因。
見裡頭過繼完了,外面的同族便拿著田契湧進來,圍著王興業七嘴八舌道:“四爺爺,要我家的地吧!”“四叔,我家的地最肥了!”“四叔,我可是看著你長大的……”“囊球,老七,你們家那麼富了,還跟我們搶啊!”“怎麼,我和四爺爺是從小玩到大的!”
“都住嘴,丟不丟人啊!”見一下亂了套,三叔公用柺杖敲著地,罵道:“不就是三石五斗的糧食麼?我和老四已經商量好了,先濟著最困難的來,其餘的再等等,過二年老四和王賢升了官,再收你們的田。”
族長的威信還是不小的,三叔公點了八個下等下戶,其餘人雖然難掩失望,卻也不敢廢話。
王賢只好繼續草擬買賣田產的文書。自然不是真的買賣,王興業並不付錢,當然那些田產也還屬於原主,只是在官府過了個戶而已。這樣原主名義上是租種他們家的地,當然作為回報,要將應繳稅糧的一半,當成租子交給王興業。
就這樣,損害了朝廷的利益,王興業和原主卻因此得利。王賢不愛幹這事兒,怎麼說,他也是專管本縣田賦戶籍的公務人員,這幫傢伙卻讓自己幫他們鑽空子逃稅,實在讓他不舒服。
但包括他爹在內,所有人都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他也只能照辦……
吃了中飯,一家人要坐船回縣城了,當然仨兒子不會跟著。
回去的路上,老爹見王賢有些沉悶,拍拍他肩膀道:“怎麼,為了幾鬥米的破事兒勞動你司戶大人,不高興了?”
“不是。”王賢搖頭道:“兒子還沒做好當爹的心理準備……”
“去你的!”老爹險些一腳把他踢到河裡去,不再理會這小子。
王賢當然沒說實話,其實他只是想到,明朝厚待官員士大夫,官員士大夫卻依然毫無節操的挖它的牆角,最終正是這種土地兼併越演越烈,使國家賦稅枯竭,百姓流離失所,導致了明朝的滅亡。
這種厚待有用麼?可以說毫無用處,反而貽害無窮。可惜自己見不到永樂皇帝,不過估計就是見到了,那位剛愎自用的大帝,也不可能聽自己的。除非讓他相信,明朝會因此滅亡。那樣的話,永樂皇帝信不信兩說,自己全家先滅亡是一定的……
想到這,王賢自嘲的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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