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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瓊:他很疲憊,不想多說話,感覺一個月的時間就跟一年似的。對我來說,好像也真的是一年沒見的感覺。
實際上,在秦中飛入獄之前,當地的公安機關就已經傳喚了彭水縣大約50多個收到這條簡訊的人,詢問的內容主要是,簡訊是誰發出的,收到之後轉發給誰了,對詩中的每一句意思如何理解。雖然這些人在詢問之後統統被放,但卻有知情人士透露說,凡是轉發了這條簡訊的人,名單隨後會報給縣委組織部,這批人將永遠不被提拔和任用。一時間,“秦中飛簡訊事件”在當地搞得人心惶惶。而從看守所出來的秦中飛,他的生活也並不輕鬆。詩案在彭水縣造成的緊張氣氛讓朋友都不敢跟他聯絡。
李星辰:有關領導告訴組織部,凡是收發秦中飛短訊息的人,比如公務員和教師,屬於政治敏感度不夠,這批人不能再提拔任用。我有個同學也收到這條簡訊,他告訴我他的工作可能會發生變化,再吃財政飯可能比較困難。那種
內心的恐懼,沒在那種環境裡的人無法感受。秦中飛出來的那天晚上,給我打了一個電話。我問了他在監獄裡的事情,他什麼也沒講,只講他出來之後,原來的很多朋友沒有一個人敢跟他打招呼,也沒有一個人給他發簡訊。彭水是個小縣城,他當時說那種壓力好像從一個監獄到了另外一個監獄一樣,相關法律檔案實際上跟在監獄裡沒什麼兩樣。他的壓力沒有得到排解,又是取保候審,罪名也沒有一個說法。
10月8 日,彭水縣檢察院主動告知秦中飛,他有權利請辯護人。這讓他很意外。秦中飛開始尋找律師為他打這場不知道誹謗了誰的官司。同時,《南方週末》、《望東方週刊》、中央電視臺等媒體湧至彭水對這一案件進行了追蹤報道,並分別於10 月19 日和10 月23 日刊登了《禍從詩降》、《彭水詩案致上百人被調查》的文章。10月24日,彭水縣公安局通知秦中飛,解除對他的取保候審,並宣佈無罪開釋。縣檢察院主動提出他可以申請國家賠償。一天之後,秦中飛拿到了元的賠償金。一場從天而降的牢獄之災就這樣戲劇性地開始,又戲劇性地結束了。
簡訊惹禍 陳 瓊:彭水縣,也許就是山高皇帝遠,畢竟我們這太偏僻了,縣長在這兒就是皇帝,他一直認為是秦中飛的錯。到底是誰的錯,我不知道,但是首先一條,作為一縣之長,作為我們當地的父母官,不可以做出這種事情。秦中飛比較年輕,站在任何一個立場來說,一個領導應該心胸開闊一點,否則也不至於像今天這樣。我們真的不想把事情搞大,是他們自己把事情搞大的。
從看守所出來後,秦中飛到鄉下老家待了一個星期,然後回到縣城恢復了在縣教委上下班的生活,妻子照例在家照料著孩子。然而,表面平靜的生活背後是“彭水詩案”給他造成的心理傷害。在他的筆記本上有一首名為《選擇》的詩。秦中飛說,這是他如今的心情寫照:既然做出了選擇,就沒有別的可說;無論是對是錯,我都會義無反顧地求索;既然做出了選擇,就不能再退縮;寧肯毀滅自己,我也不會唱悲傷的歌。
陳 瓊:原來沒出事之前,每天在樓梯上就能聽到他哼著歌回來了。現在沒這種感覺了,好像工作非常忙,也可能是他麻醉自己吧,回來就感覺很疲憊,好像很多事情壓在心頭,也無法說。
秦中飛:從出事到現在,已經半年時間了,我基本沒動筆寫過東西。好像沒思路吧,有點枯竭的樣子,寫不出來。現在就想過一種平靜的生活。以後的情況我也無法預知,比如我的人身安全、家人的安全。雖然這些擔心也許是多餘的,但我心裡老想著這個問題,出門的時候總會想到。其次,工作上我本身是借調,隨時面臨回去的危險,回去的單位可能還不如我以前待過的地方,這些情況都有可能。
子墨點評:
秦中飛是一個“膽小怕事”的人,這是他給周圍許多人留下的深刻印象。“瞻前顧後”“患得患失”似乎是他的本性。
對於莫名其妙的被捕和29 天的牢獄生活,他反覆強調不想再去回憶,因為那些記憶實在是太痛苦了。然而對於那首詩,他卻態度鮮明,他說他絕不後悔,只是有一點遺憾和內疚。
2007 年3 月,兩會召開。全國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陳忠林公開地討論了“彭水詩案”。他說,因為一首針砭時弊的簡訊詩詞而被刑事拘留,這簡直就是現代版的“文字獄”,是民主法治時代粗暴壓制言論自由的行為,它不僅讓法治社會蒙羞,更讓司法公正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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