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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偵查人員的經驗主義。
發現特定的嫌疑人時,是否將其人的形象與犯罪的情形聯絡在一起,是個重要
的問題。即使有嫌疑人,如果同犯罪內容相差很大,那就會有不相稱的感覺,在這
種情況下,推斷就沒有把握。
桑山之所以認為佐山道夫殺害枝村幸子的嫌疑很大,是因為從前後情況來看,
福岡縣二日市武藏溫泉殺人案也是他所為。被害的那個年輕姑娘同佐山有關係,在
殺害她時,佐山利用了偶然從精神病院出走的瘋子。
殺害波多野雅子的手法同那次案件一模一樣。在武藏溫泉案件中,他在天拜山
寺院的山林裡作案;殺害波多野雅子時,他選擇了御嶽的山林。兩人都是與他有關
系,成為障礙後,被他除掉。前者是由於成了他前途的累贅;後者則是因為失去利
用價值後,成了他的絆腳石。
最後的這個枝村幸子同前兩位倒略有不同。她推測出波多野雅子自殺的真相,
從心理上控制道夫。他被迫要同她結婚。對未來懷有野心的往山不難想到,幸子的
存在束縛著他。就是說,枝村幸子也成了佐山的絆腳石,而且,幸子是個比前兩者
更棘手的貨色。
認為佐山道夫是殺害枝村幸子的兇手,是因為他的人物形象與案件內容十分緊
密。
可是,在枝村幸子案中,罪名落在他人頭上,一審判決有罪,佐山道夫始終站
在“證人”席上。要想改變這一點,讓“證人”站到“被告”席上談何容易。直接
證據一件也沒有,法庭認定的直接證據個個證明岡野正一是罪犯。
在間接證據上,倒是佐山道夭不利,這一點隱藏在被告岡野的背後。岡野在警
察署作的自供當然是不實的,但正像犯罪學家說的那樣,嫌疑人若一度自首,其他
證人就會作出在心理上受到自首影響的“證言”,這些證言將成為間接證據,緊緊
束縛著嫌疑人或被告人。
桑山向副檢察長申述了意見,涉及了佐山道夫。可是,副檢察長鄭重而冷淡地
駁回了他的意見。副檢察長嘴上沒說,內心卻是要維護檢察一體化的原則,並非責
備檢察官桑山提出如此意見是多管閒事。
桑山想從重新調查波多野雅子縊死案人手,將佐山道夫作為殺人犯逮捕,以此
為突破日,從枝村幸子一案中救出被告岡野。上層說不通,惟有這一條辦法。
可是,這也有很大困難。要使自殺案件作為他殺案件重新偵查,必須有足夠的
說服力,而現在缺乏這種力量。
困難首先是波多野雅子的解剖報告書上寫的不是勒死,而是縊死。這是阻礙重
新偵查的關鍵。
要否定那一鑑定或另作鑑定已經不可能,關鍵的屍體已經焚化成灰。要對鑑定
書作鑑定,即鑑定的鑑定,也不是沒有辦法,但只要沒有其他有力的直接證據,就
難以辦到。
還有,波多野雅子的丈夫不僅對妻子的縊死沒有任何懷疑,甚至還慶幸她的自
殺,以至揚言妻子有遺書,可是實際上沒人看到過。
關於佐山道夫早就同波多野雅子有肉體關係一事,只要追究佐山,調查他店裡
的人就能查明; 僅僅憑這些不足以構成犯罪嫌疑。前年6月11日上午,往山到加油
站加油,對車上沾的紅土和雜草,他說是昨天到多摩川遊玩去了。實際上不是,是
到御嶽的山林中去了。這一點,根據青梅中國茶館主婦的話可以斷定。可是,如果
佐山否認說是“認錯人了”也沒辦法。中國菜館的主婦過去沒見過往山和波多野雅
子,因此,可能會有人反駁說,初次見到的目擊者的證言準確性低。而且,這些他
即使承認了,也不過是間接證據,只要主婦沒目擊殺害的現場,就不能構成直接證
據。警察署已把屍體作為“自殺”處理,就更沒法翻案了。
憑這些間接證據——尤其是屍體檢驗結果與推斷不符,不能將佐山道夫作為嫌
疑人進行偵查。如果重新偵查,而結果又不令人滿意,就會被人譴責是捕風捉影,
還會鬧出人權問題。像佐山道夫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