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第3/4 頁)
隊長手拿擴音喇叭對著不遠處的歹徒高聲說道:“你們已經被包圍了,速速放下武器投降!”
這個聲音任逍再熟悉不過了,這個拿著擴音喇叭的特警隊長自然便是盧皓藍,任逍壓低帽沿,擠到人群最前方,冷冷地觀看這場好戲。
“幹你孃的,你以為我是傻子!”一個蒙面歹徒高聲叫罵著,用子彈回答了盧隊長。子彈打在了旁邊一輛警察的擋風玻璃上,玻璃上留下了一個蜘蛛網式樣的痕跡,中間有一個冒煙的彈洞。
任逍凝足目力看去,在一家銀行門口,共有三名蒙面歹徒,一個瘦高,一個矮小,一個略胖,剛才摳槍的就是那個略胖的歹徒,他拿著一把54式手槍。旁邊的瘦高個拿著一把自制的雙管式來復槍,那個矮小的歹徒則拿著一把80式衝鋒手槍。這三個歹徒都藏在人質的後面,儼然是把可憐的人質當作了肉盾,他們大聲地叫囂著,要求警察給他們讓出一條路來。
盧皓藍丟下擴音喇叭,轉身鑽進了指揮車裡,任逍知道,特警隊的狙擊手要登場了。三年前,這種時候都是自己登場的時候,而三年後,自己卻只能像個看客一般看著別人站在自己當年曾經站過的位置上,任逍的心裡湧起一絲失落。
任逍抬起頭來,尋找著狙擊手的位置,他曾經是一個非常優秀的狙擊手,他當然知道在什麼位置上能夠準確地擊殺這三個歹徒,所以當任逍抬頭向那個方向望去的時候,果然看見了一抹反光。
任逍的腦袋裡出現了一個模擬的直角三角形圖案,假設自己站立的地方正好是90度角,那麼狙擊手現在的位置應該處在60度角的位置,而歹徒則在前方30度角的位置。任逍大致估算了一下狙擊手藏身的距離,這裡街道大約寬20米,自己所站立的地方直線對過去,距離歹徒大概70米,那麼狙擊手距離歹徒大概在73米。73米,對於一個狙擊手來講,簡直是死亡的距離,完成這樣的任務只能說是輕鬆加愉快。(在狙擊手裡流行著一句行話,在兩百米射程之內的距離就叫做“死亡的距離”!)
不過這次的任務並不簡單,雖然歹徒身處死亡距離之內,但是歹徒共有三人,要做到萬無一失的話,就必須在瞬間之內秒殺三個歹徒。也就是說,不能給歹徒留一點反應的餘地,不然,另外的歹徒很有可能對人質痛下殺手。
任逍冷冷地笑了笑,這次任務的難度與當年自己執行海天商廈任務的難度有得一比。這個藏身在圖書館頂樓的狙擊手,是不是就是人們所說的路虎呢?他真的能完成這個任務嗎?
死神的十字(3)
“他媽的,不給你們點顏色瞧瞧,你們不知道我們哥幾個的厲害!”矮個子歹徒一腳踹在身前那個人質的左小腿上,那個人質哎喲一聲跪倒在地,矮個子不由分說,對著那人質的左小腿就是一槍,子彈擊碎了那個人質的左腿腿骨,那個人質發出殺豬般的嗥叫,痛苦地捂著中彈的左腿在地上翻滾,鮮血流得到處都是。
現場頓時熱鬧起來,站在警戒線外面的記者們紛紛搶著拍照,圍觀的群眾也開始騷亂起來。
矮個子歹徒好像很滿意這樣的效果,狂妄地揮舞著衝鋒手槍叫囂道:“快!給我們讓開道路,不然我就打爆他的腦袋……”
砰——
一聲槍響凍結了矮個子後面的話語,血霧飛濺中,矮個子仰天栽倒。
在眾人還未從震驚中反應過來的時候,又是砰的一聲,幾乎連續的槍響。伴隨著這聲槍響,拿著來復槍的瘦高個被子彈擊中右眼,整個人被擊得飛了出去。
砰——
間不容髮地第三聲槍響,將剛剛抬槍準備射擊的胖子當場擊斃。
連續三槍,擊斃三個歹徒,而這一切,僅僅發生在眨眼的瞬間。
秒殺!完美的秒殺!
特警隊的隊員們迅速衝了上去,將人質與三個歹徒隔離開來,然後對著三個歹徒的頭部和胸口各補一槍,確認其死亡。
盧隊長激動地險些跳了起來,“死神,好樣的!”
在距離現場70多米開外的居民樓樓頂,留著和貝克漢姆當年一樣帥氣髮型的路虎微笑著站了起來,手中銀白色的KBU-88狙擊步槍在陽光下反射著耀眼的光芒,步槍的槍托上貼著一個徽章,徽章上面兩支狙擊槍交錯成一個叉,這是代表狙擊手最高榮譽的“神槍手”榮譽徽章。路虎摸了摸那個徽章,收起狙擊步槍,離開了現場。
此時的任逍正抬頭凝望著路虎方才藏身的地方,那沉默已久的戰鬥氣息又在他的心裡慢慢復甦。
任逍心下冷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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