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第3/4 頁)
除了龍口峽天險,最大的優勢便是產鹽,赤國南部雖也產鹽,但每年都要從我國購入,只是量少罷了,黎國則不同,以銅、鐵、鎢等礦產著稱,尤其產一種叫鉬的金屬,是別國所沒有的,聽說用他打造兵器,不僅鋒利,而且堅硬無比,但由於黎國位於苦寒之地,卻是沒有鹽的,於是和我國商定,用礦產兌換食鹽,但黎國又怕我國打造大量的兵器,威脅到他們,強勢約定只供應我國打造日常用具的金屬,不足部分用銀子換……”
聽到這,喜菊激憤地說道:
“憑啥黎國限制我們購買礦產,我們卻不能限制他們,顯然是仗勢欺人,萬歲同意了嗎?”
“萬歲自然不同意,但仔細想想,黎國對鹽的需求要遠遠大於我國對礦產的需求,長久來說,這對我國也沒壞處,幾經磋商,最後兩國約定,我國每年按黎國提供的礦產數量兌換一定數量的平價鹽,這些都由官方來控制,稱為官鹽,這官鹽因為有數量限制,自然不夠,黎國每年還要透過鹽商購入大量的鹽,稱為私鹽,雖說由商人販賣,也是由官府頒發許可控制的,這部分鹽過境時,我們欒國要收取高額的過境稅,稅銀高出鹽價的五倍、十倍。”
“天,怎能會那麼高?那黎國還原意買?”
“這都是前朝萬歲定的,黎國怕我們打造兵器強大起來,同樣,萬歲也怕他們做大,才用這個方式掐住黎國的命脈,鹽是百姓生活中缺不了的,不管黎國願不願意,都必須買,您看這鹽不起眼,在我們欒國這麼便宜,在黎國可是貴的嚇人,聽說黎國的鹽都是憑官府按戶籍人口發的一種票據供應……”
說道這,李華嘆了口氣,接著說道:
“俗話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這巨大的價差誘惑,自然有那不要命的,偷偷販賣私鹽,躲避欒國的過境稅……清雪他父親就是這樣,剛開始還中規中距的,繳納過境稅,但那交了稅的鹽到了黎國,基本就沒多少利潤了,又得打點各級官府,鬧到最後,不虧本就燒高香了……所以才跟人學著不走官道,翻山越嶺地偷販私鹽,據說,只要成功一次,就夠花半輩子的了。”
說著,李華看了程清雪一眼,嘆道:
“只是這世上,有幾人得了利後肯罷手的?她父親如肯早些罷手,又豈會……嗨,都是一個‘貪’字做孽……”
聽了半天,雲初終於明白了,偷販私鹽,說白了,就是她前世說的走私,即偷逃關稅,這不由讓雲初想起前世曾轟動一時的廈門走私大案的首犯賴昌星,就是靠走私發的家,此人在案發後出逃加拿大,聽說還上了“影響近代中國50位名人榜”竟然排名第三十;是上榜華人中惟一的一個通緝犯。
賴昌星自1994年初成立廈門遠華集團有限公司,開始大規模走私活動。到1999年案發,被查出其走私貨物的總金額高達五百多億元,偷逃稅款超過三百億元。
三百億,那是一個什麼概念,按目前中等城市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一萬五千元測算,夠二百萬人掙上一年的,這麼大的數額,因為逃到的國外,賴昌星至今還活的逍遙。
雖說人民幣和這古代的貨幣不等價,但想也知道,程清雪的父親單靠徒步販運,是絕對達不到那種程度的,又是黎國人,怎麼竟被欒國人砍了頭?
正文 第五十五章 官囚
想到這,雲初不解的問道:
“李媽,程清雪的父親是黎國人,在欒國被抓,不應該被遣送回去由黎國官府處罰嗎?怎麼竟……”
“四奶奶問到也是,怕傷害兩國的和睦,起初抓到黎國的私鹽販,都先關押起來,交一定的保金後,集中遣返黎國。”
聽到這兒,芙蓉忍不住問道:
“那怎麼她的父親竟……”
“這是後來的事了,您別急,聽我慢慢說……”
說著,李華又娓娓地講了起來:
“說起這販運私鹽,傷的是我國的利益,對黎國卻是有益處的,黎國對遣送回去的鹽販,只象徵地罰些銀子,沒幾天就放了,那些鹽販損失了利益,自然想加倍地賺回來,左右傷不到性命,索性更加猖獗起來,結果幾年下來,邊境的鹽販是越抓越多,最後旬將軍上奏,說邊境鹽販之所以屢禁不止,源於黎國背後的縱容和處罰的輕微,想要禁止,只有加重懲罰……四奶奶您也知道,旬將軍是萬歲跟前的紅人,他的摺子,是一奏一個準的,所以這以後,邊境上只要抓到私鹽販,無論是哪國人,抓一個殺一個,甚至還要抄家滅族,這制度剛頒佈不久,程清雪的父親不幸正撞上了,那時還不像這時,找對了人,可以通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