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3/4 頁)
事情,韓永修辦了退休,除了著述以外,他把大部份時間都用在照顧病妻上。
可是,韓太太的病是越來越重了。不知從何時起,佩吟成為她發洩的目標,或者,每個人在精神上都有個“發洩”目標,正常人也會咀咒他事業上的競爭者、情敵、或是看不順眼的人。至於韓太太為什麼這樣恨佩吟,主要因為她本就重男輕女,而佩吟又是當初贊成佩華動手術的人。但,佩吟卻無法不為母親的“懷恨”而“受傷”。有次,她被母親逼急了,竟衝口而出的對父親說:“爸爸,我是不是媽媽親生的?我是不是你們抱來的?佩華才是你們的孩子?要不然,我大概是你年輕時,在外面生下的孩子吧?”韓永修愕然的瞪著她,她從沒看過父親那麼生氣。
“你在胡說些什麼?媽媽是病態,你要諒解她,難道你也跟著她去害‘妄想症’嗎?”
一句話喚醒了佩吟的理智,她不能跟著母親胡思亂想。從此,她不再去找理由,只是默默的承受母親的折磨。
母親動武,她受了傷,這隻能算是意料中的意外。但,頌超會在這個時候向她表白心跡,卻是她做夢也想不到的。不管她認識頌超已經有多少年,她眼裡的頌超一直是個孩子,是個弟弟。而且,有很長一段時間,她心裡根本就沒有頌超這個人物。現在,頌超突然冒出來了,帶著他那份孩子氣的憨厚,近乎天真的熱情,來向她表白心事。這,把她整個的心湖都攪亂了。但是,即使這件事,也沒有林維珍的出現,帶給她的意外和震盪來得大。林維珍是維之的妹妹,比維之小了四歲。當佩吟在大學一年級的迎新晚會中認識維之的時候,維之在唸大三,而維珍還只是個十七歲的高中生。不過,即使那時維珍只有十七歲,她已經是個被男孩子包圍著的風頭人物。維珍在這方面和她哥哥很像:吸引人,能說會道,隨時都被異性注意和喜愛。維珍還更突出一些,她發育很早,綽號叫“小豐滿”。由這個綽號就可以看出她的身段,十六歲她已經是個小尤物。
當佩吟和維之戀愛的那些年裡,維珍也正忙著享受她那早熟的青春,大部份的男孩子都只是她的獵獲物,她從小就不對感情認真,或者,在她那個年齡,她還不認識感情。她像一隻貓,喜歡捕捉老鼠,卻並不吃它們。她就喜歡把男孩子捉弄得團團轉。她的書念得很糟,高中畢業後就沒有再升學。一度,她迷上了歌唱,想當歌星,也上過幾次電視,無奈歌喉太差,又過份的奇裝異服(她不能不展示她的本錢),被衛道者大肆抨擊,又被新聞局取締。一怒之下,歌星不當了,轉而想演電影,沒多久,她就被香港一家電影公司羅致而去。在這段時間裡,維之大學畢了業,受完軍訓,他們簡簡單單的訂了婚,維之就出國了。維珍只在他們訂婚時,寄來一張賀卡,上面寫著:
“願哥哥終身愛嫂嫂,願嫂嫂終身愛哥哥,
愛情萬歲!“收到賀卡那天,她和維之還笑了好久。因為,”愛情萬歲“是維珍正在拍攝中的一部電影,她寄賀卡還不忘記做宣傳。這部電影在香港票房並不好,在臺灣遭受到”禁演“的命運,因為過份暴露。維珍的”星運“顯然不佳。等後來,維之出了國,又在國外結了婚,佩吟就和林家完全斷絕了關係。她已經有兩三年不知道維珍的訊息了,偶爾翻翻電影畫報,也從沒有看到過維珍的照片。在佩吟的心中,甚至在她潛意識裡,她都不準備記住維珍這個人了。
但是,維珍卻突然出現了。
這是佩吟受傷的第二天,她很不舒服,傷口很痛,人也昏昏沉沉的。她應該繼續請一天假,可是,她卻怕父親懷疑,也不願請假太多,馬上就要大考了,她要給班上的學生總複習,所以,她仍然去學校上了課。
中午下了第四節課,她剛抱著書本走出教室,有個學生跑來對她說:“老師,有人找你!”她的心跳了跳,以為是頌超,因為頌超說過,今天中午要來接她去醫院換藥。但,當她對走廊上看過去,卻大吃了一驚。一時間,她根本沒認出那正對她打招呼的人是誰,因為,維珍燙了一個目前最流行的小黑人頭,化妝很濃,藍色的眼影和假睫毛使她的眼睛顯得又大又黑又深又亮又媚。一件大紅的緊身襯衫,半透明的,她從第三個釦子才開始扣,裡面居然沒用胸罩。細小的腰肢,繫著條寶藍色明豔的裙子。佩吟從不知道大紅可以和寶藍相配,可是,她穿起來,卻鮮豔而奪目,一點也不土氣和俗氣,反而充滿了熱力和媚力。
“喂!佩吟,”她迎著她走過來,笑嘻嘻的。“不認得我了嗎?”“噢!”她上上下下打量她,也微笑起來:“真的不認得了,你變了很多,比以前……更漂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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