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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望了明環一眼,毫不手軟地殺了她,並製為咒魂。但我也曾經有片刻的失魂:為了遇到我嗎?那我所做的一切,都只是為了再遇到她吧。
我在咒魂裡做了手腳,這樣一但需要解咒時便會容易許多。我還用窖場中的一個孩童(見第二卷之窖祭)燒成護靈瓶,以確保流煙的魂魄凝聚不散,並且有力量重新輪迴。
終於到了最後一刻了,我用自己換掉了司聿準備的第十三個咒魂。為了完成我的計劃,我需要做三件事:
第一、需要一個將來為我開棺的人,於是我選中了府中的良。良只是個十歲的孩子,和我一樣從小孤苦無依。我在他身上下了解棺的咒語,並且控制他的魂魄,一千年後方可輪迴。
第二、我需要一個極陰之地作為墳墓,於是我在夏城國的邊際選擇了一處地方做陵墓。陵墓修好後,我便準備了一百個孕婦以及一池童男童女的血,這些都是我醒來時的食物。
第三、我必須在青銅棺中不進水食堅持七七四十九日,積攢足夠的暴戾之氣方能死去,否則一切都會前功盡棄。
只要我的計劃完成,不只可以讓流煙轉世,還可以利用天狗食月的陰力讓夏城國所有的人為流煙陪葬。那些無知又自大的人,他們本該有此一劫。最重要的是,千年之後我便可以再度與流煙相遇了。
棺中的日子確實難捱,憑著對流煙的記憶我才能堅持下去。黑暗裡對時間總是無法掌握,所幸我選址時就留意到,外面的村子每天午時都會撞一下鍾,每次撞鐘時我都用指甲在棺蓋上劃一道印。數著這些印跡,我便知道自己究竟捱過了多少日。
飢餓、黑暗、寂寞。。。。。。它們就像一根根尖利的刺不停地折磨著我,卻又並不致命。畢竟我也不是凡人,連大祭師都說了,我是邪靈降生。何況為了流煙這一點苦又算得了什麼?
終於捱到了七七四十九日,在我魂魄軀體的那一刻,我身上的戾氣連自己都覺得可怕。擺脫了肉身的我,成為一個真正的邪靈。
我用法術將夏城國的國人全部招喚到了一起,用天雷將他們燒為木炭。當然也包括宋琴書和司聿,還有夏炎。我沒想到,司聿居然會算到有此一劫,先讓家眷逃離了夏城國。但這也沒關係,他們誰都逃不了,且不說十三咒的反噬,只要沾染我的戾氣,他們即使輪迴了,下輩子也絕不會好過。總之,誰都逃不掉。
。。。。。。
一千年的漫長等待,我無時無刻不在惦記著流煙。直到我睜開眼的那一刻,我見到了她。她和一千年以前比,真的變了很多。我還是一眼就認出了她,並用最火熱的眼神期待她的到來。
但是,夏炎和宋琴書都來了,還有良,掌握著開啟青銅棺符咒的良。在我的呼喚下,良還是為我開啟了青銅棺。用最快的速度吃光了我的食物,我便躲進了流煙,不,應該說是百福的青銅鏡中,跟隨著他們回到了新的世界。
這個世界早已不是千年前的小國了,這裡人口眾多,我找起食物也方便了許多。我需要懷孕6至8個月的孕婦,她們會帶給我重生的力量。我永遠也不會讓百福知道,我是如何剖開她們的肚子吸盡臍血,並以食用嬰孩的方式積攢力量的,因為我也覺得自己噁心得與野獸無異。也不知作了多少回野獸之後,我的臉上、手上、雙臂終於長出了皮肉,我也能見她了。
百福就好像兒時的流煙,那麼簡單快樂、心無城府。看到她,我總是不自覺地想要微笑,覺得即使再多等待一千年也是值得的。我學著普通人的樣子約她看電影,她坐在我身邊的時候,我總是想,時間如何能夠停止下來該有多好。但我到底不是人,甚至不能陪她好好吃一頓飯。唯一吃過的一次飯,我還回去之後,剖開肚子清理了許久,而且不止疼痛,還相當噁心。
我經常化做黑影跟隨著百福,她的一舉一動,她的喜怒哀樂,我統統都知道。只是我不曾想到,這一世裡,她居然和司聿、宋琴書這兩個仇人成了朋友,還有夏炎。命運有時真是讓人捉弄不透的東西。無論懷著怎樣的不平,我都不會再隨便傷害她身邊的每一個人了,我不願看到百福變回滿腔仇恨的流煙。
然而,那天我還是忍不住殺了一個向百福表白的男人。一千年的孤寂還是確實讓我殘忍了許多,從前的我固然不當人命是一回事,卻也不會主動傷害誰。後來,我又殺了大罵百福的一男一女,還有。。。。。。多到我數不清了,只怕百福自己都不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