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 3 章 升堂斷案(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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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修文從後衙的“退思堂”進到了縣衙大堂,只見堂內頭頂上方掛著一塊匾額,上書“明鏡高懸”,公案在其下高置,旗牌左右均列,下方筆直地站著兩列面無表情的衙役,手持水火棍,口中高呼“威————武————”,洪亮的聲音在大堂環繞,顯得異常高大和威嚴。
秦修文不知道等會兒王、趙兩位秀才站在這裡作何感想,但是他自己是真的有被震住的。
第一次坐上縣官的官帽椅,秦修文心裡是非常忐忑的,只是好在多年的摸爬滾打,別的不行,裝模作樣倒還算可以,於是他強撐著精神,不讓人看出絲毫不妥,同樣一臉嚴肅地坐在明鏡高懸的匾額下面,倒也看不出和往日有何區別,端地一派威儀。
驚堂木一拍,衙役再次高呼“威————武————”,有堂下靜候的小吏跑腿去傳喚王、趙兩位秀才進入府衙大堂審訊。
說是去傳喚,倒也不是馬上能進得來的。秦修文這三日有裡裡外外看過這個府衙,此時的府衙並不是大家所以為的門外就是大街,知縣當堂審理,原告被告就在外面等候,甚至還有老百姓可以圍觀。實際上,此時的縣衙是封閉起來的,王、趙兩人只能等在譙樓處,收到傳喚後,繞過影壁,再走過儀門,接著繼續透過一座長長的臨水小橋,然後才能到達縣衙大堂。
若是普通百姓,光從這些路走來,恐怕都已經兩股戰戰,訥訥不敢言語了。
好在王、趙兩人都是秀才身份,也算是見過點市面,而且因為都有功名,可以見官不跪拜,所以等他們進入大堂行了學生之禮後,倒也都還算鎮定。
在他們兩人來之前,秦修文正好有時間再次看了一遍訴訟的狀紙,這件事是王秀才要告趙秀才調戲民女、並且受到他阻止後,不僅不聽勸告,反而出言不遜,兩人因此大打出手,王秀才稱自己被趙秀才所傷,需要他來主持公道。
狀紙寫的洋洋灑灑,秦修文看下來就是這麼回事。
再細觀王、趙二人,王秀才身上的衣服明顯有些落魄,一身淡青色棉質長衫洗的有些發白,戴著文人網巾將頭髮包裹於其中,網巾圈兒看其成色應該是銅質,實在算是貧寒,畢竟稍有些頭臉的文人雅士都愛用玉石裝點,實在買不起玉石,那麼金銀也可,用銅做網巾圈兒,已是最末層。
不過儘管衣著樸素,但是因為年少,看著應是十七八歲的年紀,長得也是一表人才,再加上眉眼桀驁,除了臉上有些擦傷,倒也看不出有什麼怯懦之態,反而一眼看去,就知道是個心高氣傲的,不好惹!
再看那位趙秀才,年紀就要大一些了,應該是有二十四五了,長相平平,身子骨是典型的文弱書生的樣子,不過身上穿的衣服料子卻是不凡,秦修文眼力好,看出了那是玄色的焦布。
可別聽著名字感覺不值錢,焦布也稱蕉布,是用芭蕉的植物莖絲混紡蠶絲做成線再紡織成布匹,期間的繁瑣步驟和所耗人力難以想象,一度是作為貢品進貢到皇室的。再加上這種布匹夏日穿異常涼爽不悶熱,穿上後姿態又非常風雅,十分受文人雅士追捧,一匹布賣出幾十兩的高價也算平常。
趙秀才名喚趙啟鳴,雖然此刻秦修文不便過多用腦去翻找原身的記憶,但是這個名字很熟悉,加上對方有秀才功名,說話口音又是本地口音,那就說明此人必是新鄉縣本地人;而那王秀才名喚王義流,對這個名字秦修文全然陌生,應當不是自己治下之人。
所以明明看訴訟的狀紙言之鑿鑿,王秀才也應該是站理的一方,可是到了堂前,卻是趙秀才表現的更加倨傲、咄咄逼人,絲毫不見其有任何心虛擔憂之色——這是強龍壓不過地頭蛇啊!
趙秀才有錢又有勢,年紀輕輕得了秀才功名,前途一片大好,如何能怕一個不知道從哪個犄角旮旯裡冒出來的窮酸秀才?
所以待得承發房書吏說明了案情經過後,秦修文肅著臉詢問趙秀才:“趙秀才,王秀才告你調戲良家婦女、尋釁滋事一案,你可有何辯駁?”
趙秀才對著秦修文行了一禮,心下卻是酸的很:這秦縣令比他還要小几歲,倒是命不錯,早早就中了進士,如今都已經官居七品了,自己不知道何時才能撈到一個官來做做?不過心裡如何想,面上倒是不顯,依舊恭敬道:“學生自然是不認可這份訴狀的,麗娘賣身葬父,孝感動天,學生憐她一片孝女之心,準備出銀兩替她安葬父親,有何不可?偏偏這位王秀才不知道操著哪門子閒心,跳出來對我指手畫腳,還將學生的銀子踩在腳下,端是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