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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死刑的爭論逐步演變成對於威懾力的爭論。我能夠理解一些人心中的疑問,儘管我認為無論是基於論據還是常識,他們都是錯的。沒有人願意剝奪他人的生命,即便是一個殺人犯的生命,但是對於奪取無辜者生命的惡劣行徑來說,有必要採取行動遏止殺人事件的發生。
懲罰與報復
我們對死刑所作的討論引起了大量的評論,這些值得進一步研究。既然死刑這個話題如此富有爭議,那麼我將繼續討論這個話題。
首先,讓我澄清一些評論中存在的誤解。我從未說過有了證據就能得出死刑具有很強威懾力這個結論。我所說的是,從大量實證研究中得到的證據是被人為拼湊在一起的,我認為使用這些證據能夠暗示出死刑具有威懾力。儘管我們不應誇大有力證據的作用,但一味地強調其他研究的結論,認為死刑沒有威懾力,這顯然是不對的。
我相信死刑存在威懾力,部分原因是基於這些有限的實證研究,但同時我也堅信大多數人對於死亡都有很強烈的恐懼感。大衛·休謨在探討自殺問題時說道,“當活著仍然有意義時,沒有人願意放棄自己的生命。這是我們對於死亡所產生的很自然的恐懼感……”叔本華在討論自殺時也補充道:“只要一個人對生活的恐懼達到了一定程度,超過了對死亡的恐懼,那麼,他就會結束自己的生命。但是,對死亡的恐懼肯定會使人產生逆反心理……”
然而,上週我評論的主要目的不是去證明死刑能夠威懾住殺人犯,而是去駁斥這樣一種觀點,即一個地區實行死刑來剝奪他人的生命是不道德的,即便我們假定這種威懾力是極具殺傷性的。事實上,我相信威懾力是實行死刑的唯一合理的前提條件。有時,報復、報應及其他的一些爭論會使得對死刑的評價過於主觀,以至於認為這是政府對權力的濫用。
一些讀者將我的觀點理解為一種暗示,暗示從宏觀角度來說,政府政策的主要目的是挽救人民的生命。其實這並不是我的觀點。我反對政府幹預,比如,人們吃過多食物會引起肥胖、疾病和英年早逝,因為吃太多食物是在傷害自己。但是人們有吃東西的權利。在我看來,人們有權利吃很多食物的。
另一方面,謀殺包括剝奪他人的生命,任何合理的觀點都會將這種行為與自我了斷區別開。用經濟學的術語來說,謀殺包括最嚴重的負外部效應。如果我們假定每處死一個犯人就會減少兩個殺人犯,那這個地區會相應地減少兩個負外部性損失。大多數反對者們都將關注點集中在死刑對無辜受害者的影響上。坦白地說,我沒有發現任何合理、相關的哲學理論來駁斥執行死刑的作用。。 最好的txt下載網
第七章 違法、恐怖主義與懲罰(4)
不得不承認,隨著因處決了犯人而挽救的生命數量和價值逐漸降低,比如執行一個只能挽救一個,這種觀點也變得越來越不明確。在這種情況下,針對一些讀者的沮喪,我將被挽救的生命和被剝奪的生命的意義作了比較。特別是,我寫過這樣一句話:“如果並不是被挽救的生命優於被剝奪的生命,那麼這種交換仍然那麼有必要嗎?”我不清楚如何避免不在兩者之間作比較。讓我們來想想一個有長期犯罪記錄、槍殺他人的罪犯和這個本應當過著體面生活但因被槍殺而留下妻子和幾個孩子的受害者。
假設透過處決一個罪犯,我們有可能挽救一個無辜者的生命。對我而言,很明顯挽救這樣一個受害者的生命比處決一個罪犯更有意義,當然,並不是所有的案情都這樣明朗,我只是想試圖建立這樣一個原則:比較不同人的生命價值,應該是制定任何一個合理公共政策時要做的事情。
這個論斷有助於解釋為什麼死刑僅適用於某些罪犯,而不是針對偷盜、搶劫和其他較輕的犯罪行為的。如果是針對那些行為的,那麼交換的比例就在剝奪性命和減少財物偷盜之間,那就比較適合實施更溫和的處罰措施。然而,對於一些嚴重的暴力事件,其嚴重性接近謀殺, 那麼呼籲使用死刑就是可以理解的,儘管我並不贊同對此類事件中的犯人使用死刑。
有一種強有力的論斷認為,對殺人犯應該保留死刑的處罰,這種論斷與犯罪懲罰學中所說的邊際威懾力有關。如果說暴力事件的行為人要被處死,那一個襲擊者在作案時就會企圖殺死受害者以降低其被追查的可能性。這逐漸成為懲罰措施的嚴厲性應該與犯罪行為的嚴重性相對應的主要原因。有一個複雜的問題在於,死刑會使得一個殺人犯更加頑固地抵抗,以避免自己被抓獲,這將會導致更多的傷亡。儘管邊際威懾力很重要,但我相信殺